過年出勤薪加倍 勞動部:欠薪最高罰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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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出勤薪加倍 勞動部:欠薪最高罰150萬

2025/01/10 18:58:19文/品觀點編輯中心
春節打工

春節連假即將到來,勞動部今(10)日提醒,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共四日,為我國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應依法給付雙倍工資;除了國定假日之外,若是讓勞工在休息日工作,也要給付額外加班費。

勞動部今日由政務次長李健鴻主持例行記者會,列出三種春節連假可能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為例(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若在連假期間上滿8小時,則試算結果如下:

一、休息日(比照公部門會是1月25日、1月27日及2月1日)出勤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出席1日8小時加班費: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二、國定假日(除夕至初三,即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及1月31日)出勤: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三、例假(比照公部門會是1月26日及2月2日)出勤:

原則上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雇主若違反未給付相關加班費,包括休息日加班費、國假出勤加班費等規定,處罰2萬元至100萬元,甚至情節嚴重者,可以加重50%裁罰,也就是最高罰150萬元,且相關工資也要照補給勞工。

黃維琛表示,很多民間企業會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想讓員工享有完整9天連假,可以依照上述舉例,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2月8日的原定休息日,與1月27日原定工作日對調;若非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卻有調整到勞工的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

春節出勤每日加班費對照表。圖/勞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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