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批永慶房屋是黑心企業  最高法院認為未逾越合理評論|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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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批永慶房屋是黑心企業  最高法院認為未逾越合理評論|房地產

2021/05/11 00:00:00文/資深記者 宋秉忠

「照顧員工、提升產業、回饋在地」,是永慶房產集團由內而外打造的CSR新標竿,不過曾任職於永慶不動產12年半的孫姓男子,因故離職後,憤而在臉書上成立「黑心黃領帶」粉絲團,指稱該公司為黑心企業以及操控媒體等等情事。永慶不滿,提告要求孫男賠償名譽損失500萬元,並登報道歉、移除網頁。一審判決孫男敗訴,但上訴二審後,高院改認定孫男在網頁上所說,永慶是「黑心企業」、「抹黑我…永慶會派人抹黑我…」等等內容,「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為事實陳述為真實」,逆轉改判永慶敗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也認為孫男有理,判決永慶不動產敗訴確定。

根據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1691號民事判決指出,孫男2002年4月進入永慶不動產工作,一直到2014年12月離職。孫男指出,當時公司暗示他自行離職,並承諾會給「幸福成家獎金」90萬元,但最後只給50萬元,積欠40萬元;他因此深感受屈辱,才會在臉書成立粉絲團,揭發永慶公司與公司董事長孫慶餘之事實,他認為自己所言「事實陳述與真實相符,意見表達則係善意合理評論,均無損永慶公司二人名譽。」但永慶公司不認同,提出民事訴訟。

一審判決孫男敗訴,須賠償15萬元,並登報道歉、移除網頁。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仔細審酌孫男言論,發現大部分的言論「事實陳述為真實」。孫男在網頁上說:「還我工作、還我獎金、退休金、不幸福」、「你卻強逼我們走。我們尊嚴、我們奉獻十幾年的人生…抵不過你想省幾萬元的念頭」、「打擊黑心的企業文化」、「黑心企業」、「十幾年的青春換來這樣的屈辱,…,我為了這間偽幸福企業,工作了十幾年,…,我並沒有拿到屬於我辛苦賺來的獎金,…,一個個都幾乎以極度羞辱的方式,強迫大家離開」、「連行政人員都很可憐…真是黑心永慶」。高院認為,這些都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之合理評論,「可認為係出於善意發表之適當評論,而無不法侵害永慶公司之名譽可言。」

孫男還在網頁上提到,「接下來他們的手段,不外乎是抹黑我,說我很爛,是很差的員工…,請繼續幫忙裡面水深火熱的同仁轉發訊息,拿到他們該拿的尊嚴以及資遣費、獎金、退休金…我奉獻我的青春給永慶,…下場不太美麗」、「永慶會派人抹黑我…永慶刻意來抹黑我…你們的正義感呢?還是甘願為了五斗米淪為財團的打手?」等內容。永慶否認抹黑孫男,但高院傳喚另名永慶前員工,證實公司內部電腦網頁確實出現批評孫男為績效差員工,公司還破例發放50萬獎金等內容的公告文件,當時文件內容還提到「企圖擾亂軍心,混淆視聽,不小心的話你就會被搖!被害!」

永慶公司否認抹黑,但高院調查認為,孫男發表的言論是為抒發被迫離職所受屈辱的感受,永慶公司處理勞資關係的作為,是可受公評之事,孫男相關言論尚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發表言論的動機也並非以毀損永慶公司名譽為唯一目的,認定孫男是出於善意發表的適當評論,所為事實陳述部分亦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難認有何侵害永慶公司名譽而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甚至連孫男選為臉書網頁的圖像「黑底黃色領帶,圖上覆蓋紅色禁止標記,圖旁記載黑心黃領帶」高院也不認為這侵害永慶不動產的名譽。最後高院改認定孫男並無侵害永慶不動產及公司董事長孫慶餘的名譽,逆轉改判永慶房屋全部敗訴。永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018年間駁回永慶公司上訴,全案確定。

 

【永慶聲明】

針對法院三審定讞最後判決孫睿彬(原名孫志仁)勝訴,永慶房屋表示法官忽略孫睿彬損害本公司名譽之事實,本公司深表遺憾。然判決敗訴主要理由為,孫睿彬(原名孫志仁)之言論乃其個人之主觀意見表達,而社會知名企業其企業形象係屬與公共利益有關而為可受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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