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架空」房仲網資深協理    永慶房屋恐賠600萬|房地產|品觀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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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架空」房仲網資深協理    永慶房屋恐賠600萬|房地產|品觀點新聞

2021/06/02 00:00:00文/

永慶房屋解僱元老級員工爆爭議!永慶房屋網路服務部女協理高翠屏任職該公司22年期間,帶領部門同事開拓網路藍海打造永慶房仲網、好房網,但身為部門最高主管的高女指控,永慶在105年2月將她調至新成立的一人部門,形同「架空」,她多次要求回復原職遭拒後慘遭解僱,她為此打官司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高女一審勝訴、二審敗訴;但最高法院認為,永慶調動高女職務有違反勞基法之虞,撤銷永慶勝訴的判決,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永慶勝訴的判決後,全案等同回到一審台北地院判永慶敗訴的狀況,一旦高院更一審認同一審見解,永慶將吐還高女被違法解僱期間的薪資,總金額至少600萬元起跳

提告的高女堪稱是永慶房屋元老級的員工,工作表現相當傑出,曾在民國100年時榮獲經理人雜誌選拔為年度最佳經理人,也曾帶領團隊獲得經濟部第13屆金網獎;過去高女多次代表永慶房屋接受媒體訪問,暢談房仲網站平台的重要性,如今雙方卻撕破臉對簿公堂。

高女提告指稱,她自83年7月4日進入永慶房屋任職近22年,陸續擔任客戶推廣部、網路服務部協理,期間還擔任永慶房屋房仲網最高主管,她帶領部門團隊約三課、10餘名同事,共同建置、維護房仲網網站,包括製作網站平台上的文案、蒐集研究國內競爭對手網站更新情形,並分析海外房地產官網資料,進而研擬永慶發展策略。

高女指出,105年農曆年前她突接獲公司告知,她將被轉調至公司新成立的網路媒體事業處網媒研究中心,職稱雖是專案協理,但該單位僅有她一名員工,她曾多次詢問新單位的職務內容,但副總徐賢淑卻含糊其詞,反而要求她自行訂立網媒中心的工作計劃與目標。不僅如此,徐姓副總過完年後隨即以蒐集國外房地產資料為由,要求高女搜尋國外文章還註明「請翻譯逐字稿」。

高女認為,當年她帶領旗下團隊經營永慶房仲網時,翻譯外文、網站建構等工作均有專人負責,網媒中心並非她一人能勝任的工作,翻譯外文也非她的專長,她因此寫信給徐姓副總表示:「您要求的研究主題過大。非本人一人能力所及。請提供2至3名助手協助本人3 周內完成您所交辦。」豈料徐姓副總回信稱:「未交付請盡快交付。人力問題,我尚未見目前的工作量有不堪負荷現象。」

高女自認無法勝任新工作,多次表達想回復原職務的意願但均遭公司拒絕,她只好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但雙方協調失敗。隨後永慶房屋即以她曠職3天為由,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解僱高女。高女只好打官司要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

永慶房屋主張,高女調動前曾向公司提出美國、日本與大陸不動產網站平台分析等報告,顯見她有能力勝任調動後的新工作;高女並非首度調整職務,況且高女轉調網媒中心後,因業務範圍縮減,每天工作時間都少於調職前的工時,顯見新工作相對輕鬆,對高女而言非屬不利調動。

永慶上訴二審後一度獲勝訴,但去年12月最高法院撤銷永慶的勝訴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最高法院認為,高女調職前僅須就下屬完成的網站蒐集、競爭者資料分析內容提供修正意見,不須負責第一線蒐集資料及草擬規劃書;但調職後不僅沒有可供指揮的下屬,甚至所有業務均須一人獨力完成,兩項工作內容並不相同。

最高法院還認為,永慶原規劃網媒中心的人力配置為協理1人及4至8 名基層員工,但高女要求增派人力時,公司卻拒絕她,因此撤銷二審判永慶勝訴的判決,將全案發回更審,重查高女調任新職時的工作量是否合理,該單位在高女遭解僱後的人力配置情形為何;最高院也質疑,如果永慶房屋將原規劃由1 名協理與其他人員合力才能完成的業務,要求高女獨力完成,是否等同已對高女的勞動條件做出不利的變更,已達勞基法違法調動原則。

 

[2021/6/2永慶來函聲明]
永慶房屋針對「『架空』房仲網資深協理」之新聞來函如下:
1.此案109年12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並未定讞,文章以「最高法院『認為』」為開頭語,與事實不符。
2.高女係連續曠職三天遭公司解僱,曠職期間,公司提醒催告其應辦理請假手續,高女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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