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酸檢察官「非常規起訴」!賤賣三中 馬英九遭求處重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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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酸檢察官「非常規起訴」!賤賣三中 馬英九遭求處重刑|司法

2021/08/11 16:06:53文/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案」昨(10日)辯論終結,以被告身分出庭的前總統馬英九,庭訊時提出9點聲明辯護無罪,質疑檢察官「非常規起訴」。檢方則嚴詞批評他與律師演練串證,愚弄法庭,犯後態度不佳,求處重刑,合議庭訂10月27日上午11時宣判。

北院開庭審理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案,馬英九在最後無罪答辯陳述時表示,當時中投公司為了遵守廣電法即在2005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的規定,經專業評估利弊得失以及經過他的同意,決定包裹方式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符合國民黨、中投的利益」,「難道檢察官認為人民遵守法律的規定不對?」更2度批判檢察官是「非常規論告」、「非常規起訴」。

馬英九強調國民黨不是追求營利的公司,處理黨產是向舊時代告別,要重新贏得民心,不應將擔任黨主席的他視為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檢察官以此作論罪基礎,「不正確也是錯誤的開始。」

檢察官則指出,從偵查卷證得知,馬英九賤賣黨產時,曾預置安排鉅額訴訟救助費用,但在偵審期間,他卻一律推說不知道「三中案」交易細節,且濫用財經會計的專業去掩飾、扭曲相關犯罪行為,更反批馬英九在偵查、審判之前,曾多次找律師演練臨訟避罪之詞「根本在開串證大會」。

檢察官認為馬英九、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3人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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