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9/6起受理申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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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9/6起受理申請|生活

2021/09/02 11:19:18文/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0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自9月6日至10月14日受理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申請資格條件包括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符合其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補助額度部分,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

另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就學補助。

除了可以透過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系統,線上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而紙本申請書可於9月6日起至申請系統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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