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破解試用期迷思 解雇仍須付資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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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破解試用期迷思 解雇仍須付資遣│生活

2021/09/07 14:25:11文/

許多新鮮人剛進入職場時,會遇到公司試用期的規定,通過才能成為正式員工。勞動部提醒,不論公司有沒有規定試用期,勞工只要一到職,包括工資、勞保勞退等雇主應負擔費用、資遣費等規定都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千萬不要忽視應有的權益。

「雇主是否不需要理由可以直接開除」。勞動部表示,如果試用期滿後認為勞方無法勝任工作,依照勞基法規定辦理資遣,注意要在10日前向主管機關資遣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不能逼迫員工「自動離職」。

「解雇不用給資遣費?」勞動部表示,如已確定要解雇試用期員工,雇主須依照規定發放資遣費,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未滿1年照比例計算。所以若是以月薪3.6萬元計算,試用期3個月屆滿後資遣應支付4500元的資遣費用。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無論是新鮮人,還是職場老鳥,想要從眾多應試者中脫穎而出,獲企業青睞,就必須突顯個人的優勢。但這「優勢」,可不是自己說算了,而是要對方認定,對企業而言有幫助才算。

黃若薇表示,隨著國內疫情逐漸趨緩,無論是新鮮人或在職勞工,都積極踏出求職、轉職腳步,透過「面試經驗暨工作甘苦談」,不僅可參考前人準備心得,快速掌握面試技巧,更可了解各式不同的職涯選擇,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天。想卡位趁現在,近期餐飲業擴大徵才招募新血,而且薪資優渥:https://www.1111.com.tw/news/jobns/14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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