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x勞工陣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法草案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請還護理師真正的護病比保障,避免護理過勞、確保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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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x勞工陣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法草案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請還護理師真正的護病比保障,避免護理過勞、確保病人安全

2021/09/13 10:30:00文/

近年來,護理師過勞問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因為這不只是護理師勞動條件的問題,更攸關病人生命安全,其中,除了長工時、輪班混亂及工作強度等勞動條件因素之外,合理「護病比」亦成為護理工會及公會訴求的重點。衛福部醫事司於2018年5月23日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第十二條之一 第三條之醫院及第五條之精神科醫院,其護產人員之配置應符合設置基準,並應依住院病人人數配置適當之護產人員比例(以下簡稱護病比)及定期公開該項資訊。前項護病比,於急性一般病床之全日平均護病比,醫學中心不得高於九人、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十二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十五人。前項全日平均護病比,以醫院每月平均值計。』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等團體表示,這個草案看似把護理比保障明文入法,但卻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倒退修法,將護理人力的規範退回到醫院設置標準,而非考量第一線實際臨床工作負荷,以全日平均護病比將導致護病比仍嚴重偏高,讓醫院繼續血汗。

長期推動合理護病比的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勞工陣線協會、醫療改革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不要模糊焦點,並參考國外立法經驗及相關研究,還給護理師真正符合人性的合理護病比保障。尤其,經過了團體多年的倡議,透過合理護病比改善日益惡化的護理勞動環境,已成為朝野共識,包括馬英九總統於101年明確提出護病比1:7,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雖未明確點出數字,但也訴求合理護病比,顯見以合理護病比解決護理師過勞問題已是朝野共識,政府相關部門應有更積極的政策作為。

過去,臺灣護理產業工會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合作,推動護病比進入醫院評鑑指標,作為護理人力、照護品質把關的策略,不僅促使護病比為「必要項目」,此時協商的護病比為「全日平均護病比」,醫學中心為1:9;區域醫院為1:12;地區醫院為1:15。104年開始,更有護病比健保給付連動的施行,健保署不僅承諾公開各醫院護病比,也自每季公布改為每個月公布,進一步讓護病比下降的醫院,可以取的健保點數之加成給付,目的在於鼓勵醫院將經費作為改善護理人力的資源,106年支出約20億元。

無論從國內外的研究都已經證明合理護病比對護理專業發展、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病人照護品質及安全的重要性,但臺灣護理產業工會長期的追蹤,國內各級醫療院所落實「護病比」的情形並不積極,因此需要政府以更堅決的態度,政策性解決這個造成護理師過勞的陳疴。針對這一次衛福部預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我們共同表達反對的立場,如下:

1.醫療法第十二條修法,將照護人力退回去『醫院設置辦法』,如此的護理人力如何可以與病床上有病人更需要全天24小時輪三班之照顧相提並論,完全忽視第一線臨床照護病人,所需面對病情千變萬化的護理人力需求。

2.目前護病比的數據,顯然太高,將持續造成護理師過勞而威脅照護品質。日本為1:7,美國及澳洲是1:5,而這次的公告竟然還要訂為醫學中心1:9,罔顧病人生命安全,何況根據107年2月公布的數據顯示,醫學中心都在6-7為最多,也因此取的健保給付加成落於9%,也就是說醫院為了取的加成都已經可以將護病比的管理在6-7,為何醫療法的設定仍然是1:9,嚴重倒退。

3.欠缺監督及懲罰機制,護病比實際落實將繼續淪為空談。醫院設置標準以衛生局為主管機構及監督單位,醫事司為醫院管理最高行政機構,衛生稽查員負責「醫療(事)機構申請案履勘及證照核發、異動管理等事項」。醫療機構則包括基層診所及各級醫療機構也未見有任何工具作為持續性及有效監測之把關機制,甚至違反的醫療院所最高僅罰五萬,主管機關亦未曾勒令停業過地區以上醫療院所,如何能有效落實病人安全維護?

4.應以三班統一護病比,並以專法入法。全日平均護病比,甚至以每個月平均值計算根本無法反映每個護理師在每個班別之工作負荷。一般來說,病人住院期間,一天之內的白天與黃昏或者晚上,其病情不會有太大差異,因此醫學中心以白班訂為<7,因而小夜班以及大夜班,往往成為負荷超過合理範圍,甚至醫院為了不浪費人力,而常跨科調動病床,無視科別差異性,危害病人安全。因此,含糊的以全日平均護病比,無視護理師照顧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確定性,無疑將造成護理師繼續過勞勞動。

我們重申,這次「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草案的護病比仍然太高,我們無法接受。然而為了有效的落實護理比的保障,我們強烈的建議以專法,透過有效的課責和監督機制,以及明確的罰則,讓合理護病比不再淪為紙上談兵和遠不可及的權益,因此,我們主張衛福部應立即參考國外的護病比規定,積極以各項既有的政策工具,確保各級醫療院所落實護病比;並以病人安全為中心,透過專法建立持續性監督機制,不應納入非第一線照顧護理師,維持照護人數,不分晝夜提供穩定之照護品質。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醫療改革基金會聯合新聞稿

 

文末:【台灣勞工陣線】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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