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資遣符合勞基法退休員工 這筆絕對不能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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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資遣符合勞基法退休員工 這筆絕對不能省!│生活

2021/09/27 13:49:38文/

疫情來襲,許多公司財務緊縮,不得不資遣員工,但若是資遣已符合勞基法退休條件的勞工,公司要給資遣費還是退休金呢?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公司需給退休金,且計算方式以該勞工選擇勞退新、舊制不同而有差異。

陳信瑜受訪時提到,符合「自請退休」條件的勞工,若遇到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而進行資遣,雇主就必須依同法第55條及84條之2規定,計算發給員工退休金。若是符合「強制退休」條件的勞工,雇主應依法予以強制退休並發給退休金。

陳信瑜說,選擇「舊制」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被資遣時,雇主要依勞基法標準計算退休金;選擇「適用勞退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被資遣時,則要分開計算。舊制年資要依「勞基法」標準計算退休金;新制年資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計算資遣費,最高以發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A勞工若選擇純舊制,於2000年10月1日到職,今年9月30日終止勞動契約,總工作年資為20年,雇主應支付35個月平均工資退休金。B勞工於2005年7月1日選擇新制的B勞工,其保留舊制年資為3年9月,雇主應支付8個月平均工資退休金,以及6個月平均工資新制年資資遣費。

陳信瑜強調,員工成就退休條件卻被迫離職時,雇主必須依法支付退休金,這是雇主須的法定義務,員工也能獲得退休後的生活保障,此為勞工應有的權益。1111人力銀行黃若薇表示,疫情打亂不少企業運作,若是遇到類似狀況,可詢問人資專家,確保自己的權益。有人被企業資遣不得不離開,但也有資深前輩「到處勸離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文章由1111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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