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 | 酒精濃度0.55以上是肇事高危區間 應提高刑度並區隔量刑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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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 | 酒精濃度0.55以上是肇事高危區間 應提高刑度並區隔量刑 | 政治

2021/12/30 12:43:55文/資深記者 宋秉忠

高雄酒駕致死事件已經形成全國民怨,大批網友湧入蔡英文總統臉書質問「什麼時候才要針對酒駕發言?」還有人要求將酒駕修法逕付二讀;還有人大酸總統府前任發言人有酒駕紀錄。但對於法界人士來說,酒駕致死的刑責已經到頂,剩下可以做的就是根據酒測的酒精濃度分別量刑,以收嚇阻之效。

沒有區別地全面提高酒駕刑責,並未能有效扼止酒駕,而且違反「罪刑相當主義」;洪維廷律師指出,以前酒測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以上,同時未通平衡測試(例如要求受測者走直線),才涉刑責,但在民意的壓力下,《刑法》185-3條明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且取消平衡測試,目的當然就是符合「要求提高酒駕刑責」的民意期待。

但洪維廷質疑,降低酒駕的刑責認定標準只是將究責重心壓在酒測0.25至0.55的肇事低風險群,至於0.55以上的高危險群則一視同仁,如此如何扼止惡性酒駕或酒駕慣犯?

洪維廷建議,未來在酒駕量刑上,應該針對酒測0.55以上的高危險群做出區隔,例如0.55至0.7一個刑度、0.9以上又一個刑度;像這次藝人宋少卿酒駕撞計程車,酒測值高達0.95,而且已經5度酒駕,在刑責上就應該相應調整。

另外,酒駕的「犯罪工具」—車輛,現在都沒有沒收,洪維廷也認為應該改進,但在修法前也要考量到「罪刑相當」原則,例如出借者事先並不知道使用人會酒駕,或是酒駕開的是租賃車。

另外,酒駕累犯裝設酒精鎖但執行率只有4%,也遭到立委質疑。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昨(29)日指出,台灣雖已規定酒駕累犯需裝設酒精鎖,但截至今年11月底,應裝酒精鎖人數共2367人,實際安裝僅95輛,執行率只有4%,原因在於「管車不管人」,且重考駕照才加裝,酒駕累犯乾脆無照駕駛或開他人車輛。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建議,未來新車配備中,應包含酒精鎖功能,共享汽車與出租車也應全面安裝,落實喝酒不上路;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表示,根據交通部近10年統計,酒駕累犯比率為37至38%,醫療介入才可有效降低再犯率,因此應納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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