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縱火46死 黃格格一審無期徒刑 家屬泣訴:沒判死刑46個人怎麼甘願?|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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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縱火46死 黃格格一審無期徒刑 家屬泣訴:沒判死刑46個人怎麼甘願?|社會

2022/08/05 13:28:36文/

城中城大樓縱火造成46死 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 法官認為構成放火罪判無期徒刑 家屬聆判泣訴:「沒讓她去找這46個人怎麼甘願?」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46死慘劇,涉嫌縱火的婦人黃格格今天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死者家屬聆判痛哭說:「沒判死刑,沒讓她去找這46個人怎麼甘願?」法律沒規定造成幾個人慘死或殺幾個人要判死刑,但法院認定被告縱火事實明確,且僅因吃醋就縱火,家屬對於無期徒刑的判決感到痛苦無奈。

黃格格逃過一死,關鍵在於檢察官依放火及殺人罪起訴,求處極刑;但法官認定她僅構成放火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處無期徒刑已是最重的刑度。家屬說:「46條人命ㄟ,無期徒刑?為什麼不是死刑?」黃格格從頭到尾都不認罪,連放火罪也不認,完全沒悔意,要求檢察官上訴。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凌晨惡火造成46死43傷,高雄地檢署認為黃格格醋勁大發,故意把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讓它燃燒而閃燃引起大火,依放火及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黃格格否認犯案,辯稱她跟郭姓男友也沒有感情糾紛,沒有犯案動機;她甚至不知道城中城大火,是警察找上她才知道發生火警,主張自己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根據檢察官所提證據,認定黃格格縱火事實明確,僅因對男友吃醋,就將沉香倒在一樓隔間,依放火罪判處最重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認為已經對被告量處放火罪最重的刑期,但到場聆判的家屬難以理解為何造成46死還不判死刑,原本住在城中城的黃姓女子哭訴:「46條人命ㄟ!至少要讓她下去陪那些人!」

法律當然沒有規定判死刑的量化標準,由於檢察官起訴的殺人罪,法院未論罪,黃格格因此逃過一死。但檢視一審認定的事實:被告縱火事實明確,否認犯罪沒有悔意,僅因為吃醋就縱火;被告有前科,曾犯下恐嚇、妨害自由、傷害、強盜等罪,教唆少年丟汽油彈恐嚇。如此的犯罪事實、素行及犯後態度,難怪家屬無法接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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