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房產送子女 「快用這招」教你省600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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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房產送子女 「快用這招」教你省600萬稅金!

2019/10/18 05:00:00文/

房價居高不下,許多家庭轉而打算以「傳承方式」取得房屋,據房仲業者網路調查,有51.5%打算以贈與方式傳承,29.6%選擇自然繼承,18.3%採用買賣方式移轉。但建議民眾,操作時可要留意其中「眉角」,倘若移轉方式不當,1500萬的房屋,很有可能要繳納近600萬稅金。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在父母生前將名下不動產贈與小孩,必須繳納「增值稅」、「契稅」、「贈與稅」三項稅金,但若採用「繼承」方式移轉不動產,則免徵土地增值稅、契稅,僅繳遺產稅。而且房屋是以評定現值來認定之外,還有1200萬元免稅額,喪葬費與配偶、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也都有扣除額,可以省去相當多稅金。

若以土地公告現值500萬元,房屋現值100萬元的物件來說,如果購入時間已久,贈與給子女的增值稅可能就要150萬元(以0.4%計算)、契稅6萬元、贈與稅38萬元,總計稅金194萬元。

但若房屋贈與給子女,日後子女再以1500萬元售出,依照現行房地合一稅制,取得後一年內賣出就要繳405萬元,二年內賣出得繳315萬元,二到十年內賣出得繳180萬元,再連同前面稅金最高要繳599萬元、將近600萬元!

因此,若採繼承方式,以上述物件現值600萬元,扣掉繼承免稅額,遺產稅只要0元,等於只要繳交1000多元的登記規費就好,真的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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