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保費」也可以扣抵所得稅!一張表看懂繳費證明怎麼查|生活|品觀點新聞

分享:

「這些保費」也可以扣抵所得稅!一張表看懂繳費證明怎麼查|生活|品觀點新聞

2020/05/18 16:30:00文/

如果有投勞保、國保、農保,自行負擔的保費也可以申報扣抵所得稅喔!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勞保局已將108年度勞保、國保、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是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網路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108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費資料。

另外,如果採取手工申報,就需要檢附各種保險繳費證明。勞保局也提供多元管道,讓民眾可以查詢保險費繳納資料,趕快來看看如何申請吧!

【有自然人憑證者】
1. 網路列印: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https://edesk.bli.gov.tw/na/),即可線上列印勞保、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
2. 到四大超商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11、全家、OK及萊爾富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無自然人憑證者】
1. 臨櫃申請: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

2. 郵寄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及繳費證明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申請郵寄。
3. 電話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

勞保局表示,民眾透過上述方式查詢的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資料,僅做為申報綜所稅參考,如果申報扣除金額跟查詢金額不符,民眾就要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

勞保局表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至於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的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民眾可根據自己的保費總額報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