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罷韓更重要的事【黃暐瀚-暐瀚觀點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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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罷韓更重要的事【黃暐瀚-暐瀚觀點33】

2020/05/28 20:00:00文/黃暐瀚

再過一個禮拜,就要舉行罷韓投票了。得知我幸、失之我命,不管挺韓、罷韓,都不用太大的得失心,不管過不過,日子一樣都得繼續過下去。

挺韓的支持者,焦慮,希望找出反制方法;罷韓的倡議者,更焦慮,很怕最後臨門缺一腳,罷韓高票,卻不過關,那就白忙一場。

所謂「心急則亂」,藍綠皆然,這次罷韓反罷韓,都犯了「太過著急」的錯。

先說罷韓:

 一、做文宣,倡議投票,可以,你用法務部logo幹嘛?更扯的是,民眾去檢舉之後,法務部長居然直接表示「可以原諒」?那往後各政府機關的徽章被盜用,檢察官還要不要辦?這是標準問題,不是政務官口頭說了算。

二、防疫期間,準備洗手液,那是應該的,但邊送洗手液,還邊發傳單,嘴上補句記得去投票,就可能涉及賄選了。

尤其,這洗手液,一瓶130元,遠遠超過當年法務部長陳定南,陳青天所定下的30元標準。確實,法務部過去偵辦賄選,不是只用30元上或下,來作為判定。但既然已經超過三十,又有傳單口頭提示,法務部就去辦就對了,在立法院回答委員提問,補一句:「三十元不是唯一標準」,做什麼呢?是要預告,這案子不會有罪嗎?

三、紓困與市政宣傳。

如果不是被罷免,疫情期間,一個市長應該做什麼?

是不是應該防疫,應該紓困,應該宣導市政?

結果現在罷韓團體跑去提告,說韓國瑜五千萬發紓困金,是反罷免,印市政文宣,是反罷免,問題是,哪個市長不做市政文宣?過去陳菊市長年年印製「向市民報告」,尹立當時有覺得不妥嗎?還是他認為韓國瑜與高雄市政府,沒有宣傳市政的權利呢?

補充一句,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說,這些文宣,一本七塊錢,印了六萬本,不到五十萬。

四、警政署長陳家欽去高雄坐鎮,竟說傳言有黑道要監票?地方里長樁腳說聽到傳聞就算了,你堂堂警政署長,怎麼可以聽傳言辦事?你要去情蒐,你要指揮調度,如果真有其事,那就派大批保警進駐高雄,反正六月六日全台灣也只有高雄要投票,警力不會有缺口,那就快點把1823個投開票所,通通配置兩個配槍警察,還全程錄影,看誰敢來鬧事?

不是應該這樣嗎?

警察不就是要來對抗黑道的嗎?

難道可以讓黑道去投開票所威脅民眾投票?這還叫民主國家嗎?

所以,陳家欽署長,如果真有情資,那就去辦,用力防堵,抓幾個鬧事的黑道,給大家看看。但如果這不是情資,只是傳言,甚至是想像。署長這樣公開說,卻沒證沒據,還像是個警政署長嗎?

不過這個例子,也正好應證我之前提出的,「呼籲民眾監票」可能不妥。

監票污名化,去不去,變成兩難。

事實上,每個投開票所,都設有主任管理員跟主任監察員。管理員,負責發票、開票、檢票、唱票、記票跟計票。而每一個管理員的工作,都對應有另外一名「監察員」,在旁邊觀看,避免疏漏。

所以,投開票所都已經有很完整的計票監票設計了,如果韓粉不清楚狀況,真的在四點前跑去投開票所,錄影監察,那是會觸法的,也可能引來無謂的衝突。一旦發衝突,對韓國瑜來說,那就是扣分了。

不管藍綠,做的太過,都是扣分。比罷韓更重要的事,是統一標準,今天政府部門對韓國瑜的所有「標準」,未來,也會被拿去套用在別的被罷免者的身上,不要雙標,其實比罷免會不會過,還更加重要。

 

文字來源: 黃暐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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