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放寬居隔標準,確診新冠肺炎只要7+7,7天居家隔離加上7天自主防疫,就可以回歸正常生活,且沒有規定要快篩陽性才能出關,而這樣的措施卻衍生不少問題。 有1名物流公司快遞員在同事陸續確診後自己也染疫,自主隔離7天後,快遞員為求謹慎,仍快篩確認健康狀況,沒想到竟然還是陽性,保險起見想再請假隔離,不想外出害人,卻被公司拒絕。快遞公司認為,其他確診者解隔後返回工作,大家都在咳還是上班啊。 對此,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曾解釋,確診個案經7天隔離,傳染力已大幅下降,就算外出活動,也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傳染風險。 台中市烏日林新醫院復健科一名物理治療師確診,隔離期滿後進行快篩仍呈現陽性,但物理治療師還是返回醫院工作,引起各界熱烈討論。 若是一般勞工確診,需要進行7天隔離和7天自主健康管理,解隔離之後不需要快篩就可以重返職場,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陽性,卻仍返回崗位,恐成為防疫漏洞。 勞動部表示,目前疫情指揮中心沒有規定解隔後一定要再快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勞工不用提供證明就可返回職場,雇主也不能拒絕,但如果勞工有疑慮,可以自行請病假或是與雇主協商改採居家辦公形式上班。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則持不同意見,醫護是最早採取以篩代隔的特定對象,但對第一線的醫護同仁來說,與確診的同事在同一個職場上工作,很可能會被傳染,如果因為這樣確診,要算是職災嗎?
居家隔離政策滾動式調整,「0+7」居家隔離新制於17日上路,引發民眾若自選「3+4」是否理賠、能不能請防疫假爭議。 「0+7」居隔新制被視為幫保險公司解套,雖然指揮中心說民眾通報確診仍可自選「3+4」舊制,但保險公司解讀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歸類為除外責任條款,雖然引發保戶反彈,但得依照契約走。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多數防疫險都註明須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現今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都符合48條規定,因此還是要賠,以「3+4」隔離規定就會收到隔離單,有隔離單就要理賠。 而勞動部解釋防疫假請假規定,由於請假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勞工如未能即時收到確診個案隔離治療通知書,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亦可作為請假證明,勞工可上該APP查詢檢測結果,透過截圖或輸出資訊向雇主請假。 勞工若被衛生主管機關要求居家隔離,而欲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時,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辦理,而電子居家隔離通知書或同住家人的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均可作為請假證明文件。 但勞動部提醒,雇主若要求打滿3劑的員工一定要選擇新制「0+7」,需經過勞資協調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