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房價飆漲!高市祭出囤房稅非自用4戶以上一律3.6%稅率│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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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觀點│房價飆漲!高市祭出囤房稅非自用4戶以上一律3.6%稅率│高雄

2022/03/15 14:10:50文/

因應房價飆漲,高雄市府為了落實居住正義,積極推動「囤房稅」,非自用住宅4戶以上稅率3.6%,有9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可維持原本1.5%,相關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議會審議,預計7月1日上路,估計每年可增加3億元稅收,將全數作為市民租金補貼,專家表示,短期對房市當然有降溫趨勢,長期未必能解決囤房問題,可能反造成稅額轉嫁給租客或下一手買方。

圖說:高雄市府為了落實居住正義,積極推動「囤房稅」,非自用住宅4戶以上稅率3.6%。(記者張雅雲攝)

高雄市財政局指出,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持有3戶以下,適用2.4%稅率,4戶以上則是3.6%,該法案2022年3月4日經本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大會程序委員會同意上呈,如獲本會期審議通過,預計在今年7月1日施行,稅額會反映在2023年5月房屋稅單,預估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

圖說: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記者張雅雲翻攝)

也就是說,同一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用住宅持有數,全國合計上限為3戶,例如夫妻各持有2戶,家庭有1個未成年小孩,扣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3戶自住房屋,有1戶為非自用住宅,適用3戶以下2.4%稅率。若家庭持有房屋數扣除3戶自用住宅,多於4戶以上,每戶一律適用3.6%稅率。

單身則是本人自用住宅全國合計上限3戶,以持有6戶為例,適用3戶以下2.4%稅率,不過高雄市財政局指出,上限3戶自用宅均須符合自住住宅條件,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減輕稅負壓力。

圖說:9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維持非用住宅原本1.5%稅率。(記者張雅雲攝)

為求合理課稅,高市囤房稅修正草案,特別將公同共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租賃住宅、公有房屋、勞工宿舍、BOT之公立學校學生宿舍、繼承取得之分別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空置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3年內未出售者、專供停放車輛之非營業用停車場房屋等9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維持非用住宅原本1.5%稅率。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雄市實行囤房稅預估增加3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市民租金補貼財源。因此,市府「擴大放寬」申請租金補貼的資格條件,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由最低生活費的2.5倍提高到3倍(4萬23元),且只要申請人、配偶與戶內小孩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預估補貼戶數由現行1.6萬多戶,能再增加1萬戶受惠。

圖說:上揚建設董事長洪光佐指出,開發商興建房屋是提高供給而非囤房,未出售前是存貨而非囤貨,囤房稅應符合課稅目的與合理性。(記者張雲攝)

上揚建設董事長洪光佐指出,囤房稅除落實居住正義外,若是民眾有2間房子,1間自住,1間自行出租,不論承租人身分,已部分紓解居住問題,不宜從1.5%稅率課徵囤房稅至2.4%。

以建商角度來看,開發商興建房屋是提高供給而非囤房,未出售前是存貨而非囤貨,囤房稅應符合課稅目的與合理性,政府應正視這個問題。此外,房屋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業界對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等提高供應方式,均樂見其成。 

立永國際總經理朱建雄分析,囤房稅短期對房市當然有降溫趨勢,但是以1戶30坪房屋為例,一戶約多課徵1~2萬元,與屋主預期出售得到的資本利得相比,不太可能讓屋主因囤房稅而釋出房屋。

長期未必能解決囤房問題,可能反造成稅額轉嫁給租客或下一手買方,應注意稅費轉嫁、妨礙正常投資等副作用。

高雄市財政局局長陳勇勝表示,市府堅守「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不造成房東稅負轉嫁給房客」3原則下研擬本修正草案,修正方向係對本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落實囤房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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