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益真避稅污名!讓企業卻步不做公益信託,實則讓弱勢團體受害|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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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益真避稅污名!讓企業卻步不做公益信託,實則讓弱勢團體受害|產經

2022/08/11 15:58:03文/

「假公益真避稅」的污名,已重創台灣弱勢團體,根信託公會統計,自2019年開始,今年第二季止,金額減少高達127億元,受害最深則是國內的弱勢團體,像是弱勢家庭小孩的午餐、孤獨老人的餐費。

假公益、真避稅是這幾年一直被討論的議題,尤其媒體或是政治人物,經常就某個個案,或是企業,針對該公司的公益信託進行來檢討,甚至直接冠上假公益的污名,儘管企業站出來回應澄清狀況,但依然深受負面新聞的影響與困擾。

為此,不少的企業與民間團體,對於公益信託開始縮手,信託公會就統計,公益信託自從成立20年來,公益信託的新增件數、金額每年均能穩定攀升;但是,就在公益信託的負面報導,接連出現隔年起,自2019年開始,公益信託的件數、金額開始減少,一直到今年第二季止,金額減少127億元。

127億元,絕對是巨額,若推算回去,可以供應全台弱勢生長達6年時間的營養午餐;可供孤獨老人的餐費,甚至,還有許多公益團體每年的基本開銷。總而言之,當善款不再湧現,最後受害的是台灣的弱勢團體,再也拿不到這些資源。

負責承辦過公益信託的銀行人員表示,這幾年的負面報導,影響很多人的意願,報導一昧的往假公益去訴求,卻把真實慈善的一面,以及當時人究竟真的節了多少稅的比例,沒有同樣的呈現時,大眾只會一面倒的指責。

尤其是今年4月,法務部宣布,「行政院院會通過『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善公益信託制度,促進公益。」主要條文的修正,幾乎完全針對外界誤導的內容而來。

包括第七十一條之八:「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所為之獎助或捐贈…,不得超過當年度支出10%」;第七十一條之六:「公益信託…年度支出不得低於前一年底信託財產總額2%、或年度收入總額60%…。」

其中,「每年公益支出應達財產總額的2%」的規定,等於幫委託人直接限定,每年要花掉財產的2%,換句話說,如果孳息不夠豐厚的公益信託,可能50年就會花光消滅。這個部分,已經讓很多公益信託基金止步。

其實,這樣的修法方向,以及外界的誤解,造成善款的減少,尤其面對疫情的衝擊,這二年公益團體的善款收入大幅度的減少,很多單位的志工們,大家找錢找的好辛苦,但大眾可曾知道呢?

銀行人員表示,很多的公益信託,在捐出財產成立公益信託時,所繳出來的稅,並沒有節稅到,除了捐出去的錢,不用節稅外,其他的收入一樣要按稅賦去課稅,差別在稅要繳給政府,但公益信託捐出去的錢,卻可以用在慈善公益事物上。

就像現在很多一般民眾,捐款所拿到的收據,所能減抵的,是扣除收入,捐出去的錢,就從收入總額扣除,之後再去算所要繳付的稅,同樣也無法多去折抵稅賦。

銀行人員表示,大家都把公益信託這件事,想的太複雜了,其實,簡單一點,初心是希望,能夠多幫助一些弱勢族群,畢竟社會資源有限,政府補助不足情況下,企業或是民間的公益信託,絕對是對這些慈善團體起了幫助效益,應該給予多一些的鼓勵與支持,而不是責難。因此,過多的責難,只會令人停止善行,受害的絕對是大家看不到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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