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違反公平法! 關鍵字廣告負面行銷 企業新形態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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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違反公平法! 關鍵字廣告負面行銷 企業新形態不公平競爭

2023/09/07 10:53:25文/品觀點編輯中心
法院判決違反公平法! 關鍵字廣告負面行銷 企業新形態不公平競爭

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判決永慶房屋與「好房網」侵害信義房屋商譽且違反公平交易法,判賠300萬元、下架不實新聞,尤其是「不得再購買含有信義房屋字串的關鍵字廣告」;法院認為利用購買對手關鍵字廣告做負面行銷違反公平交易法,這項判決對企業間新形態的不公平競爭,有定紛止爭的意義。

至於公平會該如何規範這種不公平競爭的行銷手段?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接受周刊訪問表示,行政機關會尊重司法,但未必按法院判決作為判斷依據。公平會前委員、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榮隆則認為,公平會要維持市場秩序,角色必須積極主動,不應該放任市場干預行為,導致市場秩序嚴重破壞。

信義房屋提告,好房網負責人林淑貞為永慶房屋共同創辦人及股東、永慶房屋法定代理人孫慶餘的配偶,好房網未經合理查證,撰寫刊登多則與事實不符的信義房屋負面新聞,使用偏激聳動標題,製作成Youtube影片,透過購買關鍵字廣告,讓假訊息不斷擴散。

法院判決,永慶房屋、好房網購買關鍵字廣告,讓曾經在網路點讀信義房屋新聞的潛在客源,頻繁接收負面操弄訊息,違反公平法,侵害信義房屋名譽權、信用權及商譽,必須移除相關負面文章及影片,賠償300萬元,刊登判決主文,不得再購買含有「信義房屋」字串的關鍵字廣告。

對此永慶房屋表示,信義房屋所稱的關鍵字廣告為刊登於《鏡週刊》的一篇文章,全文未提及其他仲介品牌,限制永慶房屋購買關鍵字將使得永慶房屋營業自由及言論自由都受到限制。

事實上,判決書所載起因是永慶房屋及好房網分別以信義房屋為關鍵字,投放多篇與信義房屋相關的扭曲負面報導及影射內容。判決書認定,永慶房屋及好房網購買信義房屋字串關鍵字的行為,對信義房屋之名譽權、商譽確實造成重大損害,因此予以禁止,至於永慶房屋購買其他關鍵字的行為並未禁止。

關於永慶房屋與好房網之間的關係,判決書認定,兩家公司負責人為配偶關係,同時好房網負責人林淑貞亦為永慶房屋之共同創辦人及股東,兩家公司之間關係密切。

其實信義房屋於2018年就向公平會檢舉永慶房屋及好房網違反公平法,請公平會制止對方行為。當時公平會堅持「先司法、後行政」,如今判決出爐,副主委陳志民說信義房屋若提出新檢舉案,公平會將審查是否影響市場交易秩序,行政機關會尊重、參考司法判決,但未必作為判斷依據。

法律系教授陳榮隆認為,公平會應將本案判決納入判例,對未來規範市場行為具有參考價值;且公平會如果不一定遵照法院的意見,當初為何堅持等法院判決結果?他直言公平會是維持市場秩序,角色應更積極主動,而非消極以「先司法、後行政」為由,持續放任市場干預行為,導致當事人傷害更大。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秘書長、律師蔡步青則分析,永慶房屋案待三審定讞會更有啟示性,可補足關鍵字負面行銷的行為樣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董事盧世祥認為,媒體必須要求真實及平衡,當好房網沒有做到這點,永慶房屋又藉此負面宣傳,便會誤導購屋者,閱聽眾要培養媒體識讀避免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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