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找小芸」涉受性招待! 遭檢方起訴 驚人內幕曝
2024/08/15 15:10:5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台南地檢署針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小芸案」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陳宗彥在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及進行性交易。檢方於今(15)日偵查終結,將對陳宗彥提起公訴,陳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根據調查,陳宗彥在2012年至2013年間,因受連姓、王姓酒店業者請託,介入台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作為回報,陳宗彥於2012年12月26日及2013年11月9日接受業者安排的2次性招待。此外,檢方查出陳宗彥在此期間還進行了10次性交易,每次費用為1萬2000元。
案件揭露了多項細節,包括性交易使用「喝咖啡」作為暗語,業者稱呼陳宗彥為「陳董」、「朋友」或「同學」。陳宗彥對性服務人員還有特殊要求,如「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檢方通過通訊監察得知,業者曾向員工交代「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顯示業者刻意隱瞞交易細節。而案件中提到的「小芸」、「愛佳」、「愛玲」等人均為酒店女服務生的花名。
檢方表示,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另外酒店連姓業者及王姓業者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第4項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均提起公訴。
並指出陳宗彥受領國家俸祿,本應潔身自愛,謹守公務員分際,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之要求,亦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
台南市地檢署偵辦陳宗彥等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表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因受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請託,而協助詢問、協調台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並酒店業者安排性招待,於今(15)偵查宗傑並提起公訴,而陳宗彥否認犯行,檢方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