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戀釀殺機!狠男砍死情敵 判無期徒刑得賠805萬
2024/12/04 11:11:25文/品觀點綜合編輯三角戀引爆殺人案,高姓男子、潘姓男子因分別與廖姓女子交往而起口角,高男持刀殺死潘男,刑事部分二審判處無期徒刑,潘男母親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士院判決高男應賠償805萬餘元,可上訴。
這起三角戀情殺案發生於2022年3月21日凌晨,23歲的高庭榮帶著折疊刀前往25歲廖姓女子的租屋處,當時廖女正與45歲的潘姓男子在家中。三人發生口角,潘男先拿刀劃傷高男的右臉,高男則掏出隨身的折疊刀反擊,朝潘男頭頸部位猛砍三刀,其中一刀直接刺入左頸,導致潘男大量失血。儘管緊急送醫搶救,潘男仍在9天後不治身亡。
案件由士林地院國民參審法庭審理,高男辯稱自己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廖女不受傷害才動刀反擊,主張正當防衛。但法官認為高男攜帶刀械前往,明顯懷有報復之意,且砍殺部位集中在潘男的致命要害,最長傷口達17公分,深度也足以致命,因此認定高男具有殺人故意。
法官也考量到高男奪去潘男寶貴性命,讓家屬痛失至親,卻始終否認殺人犯意,案發後還企圖湮滅證據、串供,態度欠缺悔意。高男提出的賠償方案也不夠誠意,僅願意在出獄後每月支付潘男家屬2萬元,導致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直到最終辯論時,高男才向潘男家屬道歉,卻遭到拒絕。綜合高男的犯案情節與態度,加上其具有毒品、詐欺等前科,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高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依舊對高男判處無期徒刑。在民事求償部分,高男也須依照潘男母親的要求,賠償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總計805萬餘元。士林地院民事庭一審判決全數支持潘母的求償金額。全案仍可上訴。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