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藥劑擴大使用對抗流感 疾管署:12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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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藥劑擴大使用對抗流感 疾管署:12月15日起實施

2024/12/04 15:26:10文/由NOW健康授權轉載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國內上週類流感門急診就診數高達71,492人,目前全台約有4000家合作醫療機構配置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等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疾病管制署今(4)日表示,因應113至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之防疫需求,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113年12月15日至114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藥劑使用條件。


揭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 出現危險徵兆要警覺就醫


疾管署指出,本次擴大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在此呼籲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之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通報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定義應儘速通報。


疾管署說明,類流感病患出現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重症、死亡創10年新高 流感威脅不能不慎


根據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今年10月1日起至12月2日累計52例死亡、286例併發重症個案,確定病例數及死亡數均為10年同期最高,且重症案有59%為65歲以上長者。疾管署強調,請民眾切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公費對象,尤其是65歲以上長者與學齡前幼兒等感染流感後易發生嚴重併發症之高風險族群,應儘速完成接種。


為了預防流感傳播,疾管署也呼籲民眾,請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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