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遭巨業客運二度輾壓慘死!司機重判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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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女大生遭巨業客運二度輾壓慘死!司機重判4年6月

2026/03/31 13:29:35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113年9月22日晚間9時許,巨業客運施姓駕駛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左轉時,撞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及王姓學姐。事故發生後,施男下車察看,發現王女坐在公車右前車門口,受有手臂、膝部擦傷,而林女僅左手部露出於右前車輪後方。

關鍵的致命時刻發生在施男的後續處置。施男僅短暫探看現場狀況,未蹲下或趴地詳細查看車底情形,隨即再次上車往前微駛。這個動作造成林女左上臂至右肩、頭、胸部遭受輾壓傷,最終因中樞休克死亡。同行的王姓學姐在法庭作證時描述了令人震驚的現場情況。她表示當時是綠燈通行,原以為公車會減速讓行,未料對方未減速直接左轉撞上。

王女指出,林女被撞後原本還有呻吟聲並喊著「好痛」,但當司機不明原因再次往前開動時,她聽到了骨頭碎裂的聲音,林女的呻吟聲瞬間消失,她立即大呼要求司機停車。檢方偵辦時發現,施男過去曾有駕駛公車業務上過失致死前科,但仍未謹慎駕駛,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女家屬原本希望變更法條改以殺人罪審理,認為根據法醫鑑定,林女第一次遭輾後仍有血壓和呼吸,是活生生的人,質疑二度移車輾壓是否仍屬過失。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路口監視器與公車行車紀錄器畫面,林母見到畫面不斷啜泣。法官詢問施男為何下車查看後又移動車輛,施男辯稱只看到一隻手,想要避免輾壓才往前開,但法官追問頭部位置時,施男無從解釋如何確保不會壓到頭部。施男在法庭上表示對林媽媽很抱歉,坦承知道錯了。

林女家屬律師劉建志認為此次判決4年6月應屬重判,但也坦言無論判刑再重,都無法弭平家屬內心的傷痛。據了解雙方已達成調解,台中地院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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