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台中一中街射氣球攤登大量猥褻文字!老闆下場慘了
2026/04/08 14:14:37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一名張姓男子在台中北區一中街年貨大街夜市經營射氣球攤位。為吸引顧客注意,張男在攤位廣告看板上張貼多項不當標語,內容包括「射在你XX上」、「男人喜歡大XX」、「女人喜歡大XX」等露骨字句。
更誇張的是,張男還在看板上寫下「感覺FU來了射就會中,就像當初你老爸感覺來了....射中你這個娃娃」、「我想要射在你的XX上」等直接描述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的文字。這些廣告內容在夜市中公然展示,供經過的不特定民眾觀看,其中包括兒童及少年。
警方透過網路巡邏發現此一情況後,立即前往現場查緝,當場扣押相關看板及帆布等證物。張男接受檢方訊問時坦承犯行,對於張貼不當廣告內容一事供認不諱。檢方偵查終結後,原本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然而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張男廣告內容並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構成要件,因此公訴檢察官當庭更正起訴內容,改依散布猥褻文字罪處理。台中地院最終判決指出,張男在公共場所夜市擺攤期間,使用不當文字妨害社會風氣。
法院綜合考量張男擺攤時間長達兩週、犯後坦承認罪等各項情狀,依散布猥褻文字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此判決張男仍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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