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計程車司機收烏龍罰單!有開燈卻被罰1200元
2026/04/17 11:06:1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這起爭議事件發生於2月28日傍晚,一名計程車司機駕駛休旅車行經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本館路口時,遭民眾拍攝檢舉「未開大燈」。高雄市仁武警分局隨後寄出1200元「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罰單。
司機收到罰單後反覆檢視照片,發現車頭、車尾燈光均明顯亮起,地面也有光束投射痕跡。司機先後致電和親自前往警方詢問,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大燈未開」,讓他相當不解。
該名司機隨後將罰單照片上傳至「爆料公社」,質疑「阿Sir,這張單是在考驗我的智商,還是您的視力?」司機表示,自己駕駛的休旅車配有自動感應大燈,這種配備在路上相當常見,連警局也有配備同款車輛。
司機痛批這種檢舉制度有問題,認為「睜眼說瞎話」的檢舉照單全收,不僅浪費警政資源,也折磨跑車謀生的基層勞工。他質疑如果被檢舉要罰錢,那麼亂檢舉是否也該處罰,直言「不申訴就得繳1200元,這跟搶劫有什麼兩樣?」
面對司機的質疑,仁武警分局回應,承認舉發有誤。警方表示,考量各車廠車款大燈位置不一,經主動向原車廠查證後,確認該計程車確實依規定開啟大燈,造成檢舉人誤判。
仁武警分局已主動函請裁決機關撤銷該舉發通知單,並對駕駛人造成的不便表達歉意。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落實交通違規舉發審核機制,以建立交通執法的公信力,避免類似烏龍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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