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警偷拍判賠60萬!高雄男警「設局性騷下屬」女警還被職場霸凌
2026/04/27 11:36:3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南投縣警界去年3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宿舍偷拍案。張姓男警連續兩日深夜潛入男女共用盥洗室,利用門板縫隙偷拍女警沐浴影像,錄下3段私密影片。女警洗澡時發現上方手機陰影當場驚叫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並還原張男手機後確認犯行。
被害女警表示案發後長期陷入焦慮恐懼情緒,對警察職場環境產生極大不信任,身心受創嚴重,因此提起民事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張男雖坦承犯行,但以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需扶養家人為由,請求酌減賠償至15至20萬元。
南投地院法官痛斥張男身為警務人員未遵守法紀保護同仁,反而利用職務便利重複竊錄他人私密影像,嚴重侵害隱私權與人格尊嚴。刑事部分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判處8個月徒刑定讞,民事審酌被害人痛苦深重且具持續性,判決賠償60萬元。
另外高雄某分局也同時爆發性騷霸凌案。二線三星男警官邀約剛調來的女下屬與同事們前往南橫爬山,但約定當日僅男警官一人出現。男警官將女警載往知名溫泉區會館,直接訂購二人湯屋並慫恿女警一同進房泡湯。女警嚴厲拒絕後轉身離開,雙方不歡而散。
事後女警向分局督察組提出性騷擾申訴,認為長官企圖把她騙到溫泉會館發生關係,相關行為構成權勢性交未遂。然而申訴案拖延將近半年毫無下文,督察組長疑似與男警官交情匪淺,未依規定隔離申訴雙方,還可能洩漏申訴內容。男警官更在工作上霸凌女警,在排假敘獎方面處處刁難。
知情人士透露,涉案男警官及包庇的督察組長平時常發表不尊重女性言論,該督察組長調任後已有六名同仁因不願共事而申請退休或調職。直到最近被害人才在同事協助下向高雄市警察局提出申訴並報案提告。兩起案件凸顯警界內部性騷防治機制嚴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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