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拒捕竟當眾「噴尿」!員警全身濕透 遭判刑2月
2026/08/10 13:15:07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日前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接獲報案,指稱霧峰區一處民宅內有男子酒後鬧事。
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39歲朱姓男子坐在客廳內情緒激動,手中不停把玩一把小刀,甚至揚言輕生。據了解,朱男當時已在家中飲酒,並朝自己女兒丟擲物品,女兒因此嚇得報警求助。員警到場後立即上前安撫勸阻,然而朱男完全聽不進勸告,警方評估情況後決定依法對其實施保護管束。
未料朱男不願配合,竟開始以肢體動作反抗,先是徒手推擠執勤員警。當員警彎腰準備撿起掉落地上的密錄器時,朱男又伸手拍落員警手中的密錄器,行為相當囂張。
根據密錄器畫面顯示,員警當時持續對朱男進行口頭警告,要求其冷靜配合。不料朱男竟突然脫口喊出「我要尿尿在地板上」,隨後畫面發生劇烈晃動。
警方見狀立即將朱男壓制在地並上銬控制。然而就在壓制過程中,最誇張的情況發生了,朱男竟故意朝員警身上解尿,造成員警制服褲當場濕透污穢,執勤尊嚴受到嚴重侮辱。
案件移送地檢署後,檢方傳喚朱男到案說明。朱男一度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時已經喝醉,記不清楚是否有用身體撞擊員警。他並聲稱自己有告訴員警想要尿尿,但員警不相信他,他才直接尿下去,密錄器應該是員警壓制時掉落的。
然而檢方勘驗員警證詞與密錄器畫面後,完全不採信朱男的辯解。檢方認定朱男在員警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並公然侮辱公務員,涉犯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嫌,依法從重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當場打臉朱男說詞。法官認定朱男在遭壓制過程中直接便溺在員警身上,屬於以觸及公務員身體之肢體動作對公務員予以侮辱,明顯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應成立侮辱公務員罪。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朱男酒後對執勤員警訴諸暴力,又隨意便溺造成員警褲子濕透污穢,嚴重損及公務員執勤尊嚴、人身安全與國家公權力之執行。
惟考量朱男最終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依《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