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太吵!7旬翁持霰彈槍射殺女鄰居 遭重判14年6月定讞
2026/08/24 13:49:44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嘉義縣中埔鄉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槍殺命案。78歲余姓老翁因不滿女鄰居持續半年的夜間噪音,持霰彈槍射殺對方,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案發經過顯示,57歲殷姓女鄰居約於案發前半年搬至余翁家隔壁。余翁為筍農,每日需清早起床工作,但女鄰居經常在半夜發出大聲交談或突如其來的巨響,嚴重影響余翁一家安眠。期間余翁曾透過村長協調、自行溝通反映及報警處理,但問題始終未獲改善。長期噪音困擾導致余翁女兒情緒不佳,經常無故哭泣,甚至打算賣屋搬遷。余翁也自覺身體不適,擔心不久於人世,因而萌生殺意,試圖為妻女解決噪音問題。
判決指出,余翁於2024年6月端午節前,在山上筍寮附近拾獲一把疑似原住民打獵棄置的霰彈槍與子彈。雖然槍托已腐爛損壞,但余翁修復後將其藏放於筍寮內。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翁將子彈上膛,潛入兩家中間的防火巷,趁殷女在廚房清洗物品時,在距離2至3公尺處舉槍擊發。子彈射入殷女胸膛,造成多處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孔、雙側血胸及氣胸,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余翁行兇後自行撥打電話報警,並在原地等候警方到場,主動自首犯罪。一審由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辯護律師主張余翁長期受噪音困擾而出現精神狀況,請求依「情堪憫恕」減刑。然而國民法庭審酌,余翁雖符合自首條件,但開庭時示範開槍過程,動作相當熟練,僅因主觀認定有噪音就射殺女鄰居,至少12顆鋼珠彈射進殷女體內直接導致死亡,動機可議、手段凶殘,不符合情堪憫恕的情形。
法院並指出,余翁與死者家屬未達成和解及賠償,對犯罪過程也有所保留而未吐實,未見真誠悔悟之意。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3年、非法持有槍枝罪判2年6月、非法持有子彈罪判8月,合併應執行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千元。二審台南高分院及三審最高法院皆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