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士官長糾正!阿兵哥嗆「當兵當到腦袋壞掉」下場慘了
2026/08/26 13:47:2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男子阿輝(化名)入伍服役時為上等兵,去年11月間因不滿士官長糾正他的不當行為,竟當場說出「當兵當到腦袋壞掉,你真的很可憐」等話,還作勢攻擊,結果不僅沒嚇到士官長,自己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另宣告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余姓上等兵自2025年11月16日起在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步兵連服役。事發當日11月15日下午,余男在基隆韋昌嶺營區內接受離營宣教時,遭到同營區砲兵連的三等士官長針對其不當行為進行糾正。余男當場情緒失控,對該名士官長嗆聲「當兵當到腦袋壞掉,你真的很可憐」,隨後更拿起行動電源作勢攻擊、威嚇,讓在場同袍目睹整起事件經過。
然而該名士官長事後表示,當下並未感到害怕或受到威脅,因此法院認定此案屬於恐嚇未遂。余男到案後對於上述犯行坦承不諱,相關證人證詞、軍方調查報告及現場資料均相互吻合,犯罪事證明確。連江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雖然該名士官長並非余男的直屬長官,而是來自不同連隊,但軍中重視服從與階級倫理制度。余男身為現役軍人,理應知悉軍中服從及對軍階在上位士官予以敬重之理,卻僅因不服糾正,就公開辱罵並作勢攻擊長官,使在場同袍見聞此事,足以損害士官長的名譽情感及統御威信,破壞部隊紀律,所為實有不該。法院調查發現,余姓上兵過去曾數次因辱罵軍中長官、以下犯上而遭記過處分,但也曾因圓滿完成任務獲得嘉獎。
考量余男無前科紀錄,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是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觸法,經過此次偵審程序後應當知所警惕。法官最終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3項前段、第4項之對上官施恐嚇未遂罪,判處余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同意宣告緩刑2年,但余男必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另外說明,檢方原指控余姓上兵於11月16日在東引指揮部步兵連集合場,對同連隊胡姓士官長辱罵「關你屁事、操你OO、O你娘」等髒話,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公然侮辱長官罪,但檢察官已於今年7月16日依法撤回起訴,因此該部分並未列入本次審理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