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師猥褻14歲女學生遭判刑!犯後竟叫姊姊登門情勒家屬求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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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師猥褻14歲女學生遭判刑!犯後竟叫姊姊登門情勒家屬求原諒

2026/09/24 11:07:5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家教師猥褻14歲女學生遭判刑!犯後竟叫姊姊登門情勒家屬求原諒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性家教老師於2025年11月20日晚間10時許,利用在女學生住家書房單獨授課的機會實施犯罪行為。

當時他先以原子筆及手指觸碰女學生的耳朵與脖子進行試探性調戲,隨後繞到女學生背後,強行將手伸進內衣內側直接揉捏胸部,甚至一路向下撫摸大腿內側。

儘管女學生不斷以壓緊衣領及褲子等動作明確表達拒絕,該名男老師仍全然無視,強制猥褻得逞。事件發生後,女學生身心狀況受到嚴重影響,不僅必須接受就醫治療,升學考試也受到嚴重波及。

女學生父母得知此事後隨即報警提告。在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女學生及其父親均明確表達拒絕與被告和解的立場。

然而被告在選任律師後,並未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商談和解事宜,反而採取不當手段。被告縱容其親姊姊私自前往女學生的住家圍堵、寄信騷擾,甚至直接衝到女學生父母的工作場所施壓。

被告姊姊尋求和解時,所有理由均圍繞在「被告自己處境很可憐」、「請考量被告的家庭狀況」等說詞,一味要求被害人家屬展現大度寬容,卻完全忽略女學生受害後瀕臨崩潰的身心狀態。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被告身為家教老師,授課內容甚至包含法律常識,本應給予學生正確的指導與保護,卻為滿足個人性慾而犯下惡行。

法官更嚴厲批評被告採取「情勒式」的和解手段,不但未能展現悔意,反而加深被害人的二次傷害,引發被害人家屬極大的負面情緒,實難認定其犯後態度良好。

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後,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從重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0個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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