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死人隔天狂吸毒!女騎士疑「製造時間差」辯腦袋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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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撞死人隔天狂吸毒!女騎士疑「製造時間差」辯腦袋很亂

2026/10/14 13:21:45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車禍撞死人隔天狂吸毒!女騎士疑「製造時間差」辯腦袋很亂

北市廖姓女子騎乘機車行經市民大道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鄭男,鄭男倒地重創,腦傷、氣胸及腹內出血,送醫仍不治。沒想到廖女隔天竟跑到友人家吸食安非他命,驗尿呈陽性。家屬疑她藉事後施毒製造時間差,企圖規避毒駕重罪;但檢警認無法證明肇事時毒駕,士院依過失致死、施毒罪分別判刑10月及6月。

2025年11月7日凌晨4時38分,廖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北市大同區市民大道一段由東往西行駛。行經迴轉道時,廖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鄭姓男子當時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違規由南往北穿越市民大道。廖女發現時已煞車不及,機車車頭直接撞上鄭男。

猛烈撞擊導致鄭男倒地,受有創傷性腦損傷併腦幹衰竭、右側氣胸及腹內出血等嚴重傷勢,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搶救,仍於當天下午4時18分宣告不治。

車禍發生隔天上午9時許,廖女前往新北市鶯歌區羅姓友人住處,以玻璃球燒烤、吸食煙霧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隨後她因死亡車禍接受警方調查,同意採集尿液送驗,結果驗出甲基安非他命濃度23100ng/mL、安非他命2920ng/mL,雙雙呈現陽性反應。

廖女主動坦承在車禍隔天施毒,引起警方高度懷疑。警方研判一般人對施用毒品避之唯恐不及,廖女卻主動招認,懷疑背後可能有人指點,試圖利用車禍發生後才施毒的時間差,為驗尿陽性結果製造另一個解釋,藉此規避刑度較重的毒駕致死罪。

廖女否認肇事前施毒,辯稱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故,當時腦袋很亂,隔天上午原本打算到友人住處喝酒,但因對方要上班,她看到現場有毒品才施用,之後接獲警方通知便離開友人住處接受調查。

檢方傳喚羅姓友人作證,對方證實11月8日當天確實看到廖女施用安非他命。檢方比對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及勘驗報告,確認廖女當天上午曾前往友人住處,下午再到大同分局,與她所述行蹤相符。

檢察官勘驗車禍監視器畫面,發現廖女撞擊鄭男前,騎車過程並未出現左右偏移、搖晃等足以證明不能安全駕駛的異常情形。儘管她事後驗尿呈現毒品陽性,仍無法僅憑該結果認定她在車禍發生時已因施用毒品而不能安全駕駛,因此未以毒駕致死罪嫌追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廖女身為道路使用人未遵守交通規則,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鄭男死亡,對家屬造成無可彌補的傷痛。此外,她過去曾因施毒接受觀察勒戒,2022年12月才執行完畢出所,卻又在3年內再次施毒。

法官審酌廖女在兩案中均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但至今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另考量她高中肄業、先前在工地工作日薪1500元、需扶養母親等情狀,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另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後者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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