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女教授是小三反被告求償60萬!法官一查「四角戀關係圖」曾登媒體版面判免賠
2026/10/23 13:25:59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高雄某國立大學一名碩士在職專班的女學生,因作品爭議與指導教授撕破臉,竟在班級LINE群組內爆料兼任女教師是教授的「小三」、靠關係搶到教職,甚至痛罵「師渣」,女教師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60萬元。但高雄地院法官一查發現,這段緋聞當年竟真的曾經登上媒體版面,當時還有精彩的「四角亂愛關係圖」,認定女學生已合理查證,判女教師敗訴、女學生免賠。
這起校園風暴起因於該名女碩士生原本由校內吳姓教授擔任指導教授,兩人後來因作品問題產生嚴重衝突。吳姓教授要求女碩士生另請高明,女碩士生不滿此決定,除了多次向校方與教育部提出申訴,更將申訴內容製作成PDF檔案,在班級LINE群組發送截圖。女碩士生進一步在群組內爆料,指稱一名兼任女教師是吳姓教授的外遇對象,並仗著特殊關係取得教職,更使用「師渣」等字眼批評。
遭爆料的女教師對此相當憤怒,主張女碩士生的言論讓她聲譽嚴重受損,每天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夜不能寐,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女碩士生在高雄地院審理時辯稱,她是因為教授先在群組發文施壓,為了自衛與澄清才傳送相關檔案。她強調所有內容均參考過去權威媒體的報導,並非憑空捏造。
女碩士生更指出,大學教師的操守與教學品質關係學生權益,屬於公共利益範疇,民眾有權公評。高雄地院法官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過去確實有知名新聞媒體大篇幅報導過這段緋聞,報導中甚至繪製出詳細的四角亂愛關係圖,揭露女教師與男教授間的師生外遇情事。
法官認為,女碩士生信賴公開的媒體資料,已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雖然女碩士生在群組發表的言論較為尖酸刻薄,確實讓女教師感到不快,但並未超越合理諷刺的範疇。考量言論自由應給予較高程度的保障,最終判決女教師敗訴,女碩士生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