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0日起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納管  未領牌上路將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0日起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納管 未領牌上路將受罰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開始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納管,依規定須於113年11月29日以前完成實車查核及領用牌照,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
2024/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