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群出現抹黑內容 劉建國競總按鈴控告假訊息違法|政治
2022/08/23 14:06:11文/臉書社群最近出現「林○嵐」與「陳O雲」為名的帳號,PO文散布「劉建國有農地」以及「收賄扣」等不實指控。劉建國競選總部今天針對該「林○嵐」與「陳O雲」網友,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呼籲民眾共同抵制假訊息,千萬不要分享、轉發,以免成為散布假訊息幫凶。
立委劉建國針對此次PO文抹黑事件,委請競選總部發言人林廉貴代為發言,林廉貴表示,對手完全無法提出優質政見與雲林願景爭取認同,只會使用各種抹黑造謠手段,期盼雲林縣民用選票下架無能的政治家族,還給雲林人一個清淨的家園。
林廉貴表示,根據監察院公布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劉建國並沒有任何土地所有權,「林○嵐」與「陳O雲」在文中指稱所謂「劉建國農地」已經完成整合……等內容,完全是子虛烏有,抺黑造謠,為避免有民眾上當受騙,將提出告訴,捍衛劉建國的清白。
林廉貴認為,劉建國所有財產都清楚刊登於監察院廉政專刊,供民眾檢視,雖然2018年監察院申報資料因行政疏失申報錯誤,但服務處在發現錯誤後,主動申報改正,此事不僅早已澄清過,在2020年大選也已接受過選民檢驗,今年選舉再提舊事,顯示對手已經想不到其他招數了。
林廉貴指出,年底選戰至今從未見對手提出政見與雲林願景,只有一連串抺黑造謠,像是雲林科技工業區明明沒有要蓋焚化爐,卻一再扭曲事實,誤導民眾,現在更變本加厲,針對個人清譽散播謠言。此次提告,就是藉由司法捍衛清白,並讓對手了解台灣是有是非黑白,有司法正義的地方,呼籲選民共同打擊假訊息,還給雲林一個乾淨的選舉。
劉建國委任律師林群期也表示,針對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或網路上傳送誣指雲林縣縣長候選人劉建國等不實內容,已經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構成刑法誹謗罪。」,此外在競選期間,這樣的行為也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林群期提醒,民眾在選舉期間在網路上觀看、發布訊息甚至轉傳、分享訊息均應小心注意,需審慎判斷訊息內容,不亂轉傳分享,避免遭有心人士所利用,不小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