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與反廢死 議題重新浮上檯面|政治
2022/08/26 12:15:57文/資深政治幕僚 王永志台南警二分局曹姓員警和涂姓員警,追捕疑似通緝犯時與犯嫌扭打,兩警身中多刀(據媒體報導,其中凃姓員警17處刀傷,曹姓員警更多達38刀),送醫院搶救後傷重不治。其後,殺警奪槍案林姓嫌犯,在新竹市區和欣客運車站落網。
案發後,立法院長游錫堃曾表示:「我是反對判死刑,但是像這樣一定要判死刑」,涂姓員警,其胞姊在靈堂外接受媒體採訪時,痛斥法務部長蔡清祥與警政署長黃明昭踐踏遺屬、抹滅基層,並點名明德外役監典獄長杜聰典欺上瞞下,炮轟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18層地獄!」,大家又開始爭論,「廢死與反廢死」的議題。
民進黨黨綱行動綱領中,第26條: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除死刑的可行性。尊重生命我認同,但是嚴防冤獄這件事,我想以現在的科學辦案下,說完全沒有冤獄我覺得還是不可能,但是冤獄的比例應該會非常的低,因此,此時以嚴防冤獄為由而反對廢死,說服力就不如過去來得高。
至於不少反廢死的民眾認為,死刑有嚇阻效果,可以減少犯罪的發生,有利治安,我倒是不覺得「死刑」有這種效果。在過去的年代,執行死刑那是要「示眾」的,讓民眾、讓曾經作奸犯科或是想作奸犯科的人看一看那種場面。現在還在使用的死刑方式相當可怕,光斬首或是吊刑就足以嚇死一大幫民眾,何況古代還有車裂、凌遲、炮烙等等,此時的死刑,絕對對於犯罪有一定程度的嚇阻效果,至少父母親可以藉由觀刑的時機,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犯罪,刑罰很可怕。但是現在的死刑執行都是凌晨時分,現場只有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等,既然沒有「示眾」,所謂的嚇阻犯罪的效果,趨近於零吧。
但是,我認為死刑確實有「伸張正義」與慰藉受害人家屬的功能,但是要達成以上兩個功能,一定非「死刑」不可嗎?這個問題,我推薦電影《肢解死刑犯》與日劇《拘役30日》,大家可以看一下,恕小弟在此就不劇透了。雖說是《肢解死刑犯》,但是並非判死刑,也不是死刑犯,而是用另一種方式「伸張正義」與慰藉受害人家屬。
廢死與反廢死,兩陣營各有各的論點,建議互相尊重,但是如果是有「廢死黨綱」的政黨元老擔任立法院院長,針對單一個案表達「像這樣一定要判死刑」是否違背黨綱?只希望正義得以伸張,被害人與家屬得到慰藉,政府可以正視「廢死與反廢死」的議題,別又「今天公祭、明天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