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長之子猥褻、性侵女童 禽獸不如!衛福部建立安全防線教幼童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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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長之子猥褻、性侵女童 禽獸不如!衛福部建立安全防線教幼童避險

2024/07/12 13:42:56文/記者 凌君浩
幼兒園長之子猥褻、性侵女童 禽獸不如!衛福部建立安全防線教幼童避險

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女童,去年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檢方日前發現加害人涉嫌偷拍20多名女童,並查扣600多部性影像。礙於《兒少法》規定,媒體無法揭露是哪一家幼稚園,因此有不知情的家長將孩子繼續送托。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她曾向社會局詢問,卻得到含糊回覆,社會局還推給教育局,希望未來透過修法或通過警察、教育兩局合作,能正視解決問題。

游淑慧表示,承辦檢察官丁煥哲沒日沒夜積極查,2度搜索狼師住處,從多支手機查獲逾600部私密影片,發現女童下體被侵入的特寫畫面,拍攝時間都在1年內,檢警判斷受害的女童不只20人,案情如滾雪球不斷擴大。對於這種情節嚴重的兒童性犯罪案件,幼兒園及該托嬰中心的家長們,難道不該第一時間知情嗎?

游淑慧說,媒體為了避免被罰,對這種兒少性侵案只能盡量模糊報導,或甚至不報。何其諷刺,《兒少法》對媒體報導的箝制竟然成了性侵犯的保護傘?這些兒童性犯罪前科犯在外面趴趴走,沒有被通報全名、面容,校園保全也無從知悉,導致他們還是能進入學園。「不管是透過修法或通過警察、教育兩局合作,我都希望要正視解決。」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及任何人不得報導或揭示涉及遭遇不當對待、施用毒品、家事親權事件、刑事案件或少年保護案件等兒少姓名及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立法精神為保障兒少隱私權,避免其因身分遭受辨識後造成2次傷害。

衛福部保護司指出,《兒少法》正在修法中,希望在不影響兒少隱私權,可以兼顧民眾知的權益。傳播學者認為,《兒少法》第69條不僅影響新聞自由、大眾知情權,也讓媒體揭弊的能力受阻。

此外,衛福部以台灣黑熊卡通人物推出「小黑啤身體紅綠燈三部曲」以及「我是身體的主人」動畫唱跳曲,以小朋友的視角與可愛的動物人物故事,循序漸進引導幼童認識身體界限,學習自我保護且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建立拒絕不當碰觸的正確觀念,掌握逃離因應與求助要點。

為了防止有心人利用孩子年幼的脆弱性對其性侵害,衛福部呼籲全國幼兒園師長與家長,一起協助孩子建立「3個我認識」的安全防線。首先是「我認識身體紅綠燈」,讓幼童認知身體紅燈區表示任何人都不能隨意觸碰,黃燈區為親近的人經過你的同意可以觸碰,綠燈區則為普通朋友可以禮貌觸碰。

其次是「我認識別人的身體也有紅綠燈」,提醒要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碰觸他人時,記得先問過別人,取得同意。最後則是「我認識你!但我可以拒絕、逃跑、趕快求助」,強調遭遇不當碰觸,讓你感到不舒服時,應該要拒絕、逃跑、並向可以信任的大人,像是媽媽、老師求助!切勿因認識對方而不敢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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