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3度竄改訪視紀錄 檢批狡辯、藏匿證據!社工師公會:沉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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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工3度竄改訪視紀錄 檢批狡辯、藏匿證據!社工師公會:沉重指控

2024/08/28 14:44:04文/記者 凌君浩
女社工3度竄改訪視紀錄 檢批狡辯、藏匿證據!社工師公會:沉重指控

台北市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去年12月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涉3度竄改訪視紀錄,台北地檢署認為負責督導的陳女訪查不實,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犯後女態度惡劣,飾詞狡辯、藏匿證據干擾辦案,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社工師公會說,檢察官的起訴是沉重指控,恐讓社工難以承擔,盼還原當時情況。

起訴書指出,依兒盟規定,陳女為剴剴主責社工,每月至少需家訪1次,若孩子怕生、較難照顧,須視需要增加次數。陳姓社工於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並於案發後與兒盟討論、刪除及竄改紀錄。

檢方相驗剴剴遺體時,陳姓社工還與劉姓保母在場有說有笑,直說「沒事、沒事」,態度冷血。檢方發現,剴剴生前慘遭凌虐,包括脖子、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瘀積等傷害。

剴剴生前吃冰箱廚餘,保母不願幫他穿衣服,即使是冬天也讓剴剴長期裸體,,導致男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

兒福聯盟發聲明指出,對於起訴社工,兒盟認為應有細節仍待釐清,尤其需要理解社會工作者在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可能無法僅依書面規章進行判斷;更何況援引不完整或錯誤規定作為依據,這將誤導媒體及社會大眾對於案件真實情況及社工工作的理解。

對於指涉兒盟同仁以「內部群組」討論案件資料,實際應為檢討小組釐清案件時所建立的緊急應變措施,目的是釐清案件、持續提供家屬及各網絡單位必要資訊。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之行為,更未有任何包庇之情事。社會安全並不僅是單靠社工的努力,仍需各界通力合作,彼此扶持,方能構築成一個更完善綿密的社會安全網。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認為,是保母讓兒童致死,陳女未能及時警覺確有疏失,但未嚴重到構成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這是「難以承受之重」。

陳姓社工委任律師律師聲明指出,本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之資訊即不斷外洩,與論風向均誤導社工未實際訪視,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之罪犯形象,完全違反偵查不公。

律師聲明表示,今年3月12 日陳姓社工接到電話通知,即前往機構配合調查,全程精神狀況穩定、無傷人自殘等舉措,當天卻被「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為由拘提並上銬,再刻意讓媒體拍攝,此等違法執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偵訊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會性死亡。

律師聲明指出,身處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並無知情不報、見死不救、蓄意包庇之情形。社工將在後續司法審理中,持續配合調查,針對起訴書就事實及規範有所誤解之處,將逐一還原釐清,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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