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遭判刑 張淑娟痛訴不認錯想和解內幕 呼籲社會不要再有集體霸凌
2024/11/27 14:12:54文/觀點主筆室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誣指與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誹聞案,台北地院昨依個資法判周、蔡兩人各1年6月徒刑。 張淑娟今(27)日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張淑娟說,周知道官司將輸,寫信約她喝下午茶,稱「張小姐,我好仰慕妳。我要用我的人脈幫妳開節目、賣作品。」她形容,周玉蔻把一個人打昏、丟到臭水溝、已曝屍3年,卻寫這封信希望撤告,她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更傷心。
張淑娟先是鞠躬致謝,忍不住哽咽表示,她要謝謝每一個幫她加油的人,不然她活不到今天,她的案子發生後,她一直說,她很慶幸自己的父母親過世了,否則他們承受不起這種驚嚇。
張淑娟回顧整體事件,深深覺得受到不堪的霸凌對待。張淑娟認為周玉蔻等人利用媒體炒作不實訊息,是為了達到助選陳時中的目的。她指控對方公布了她的姓名「張淑娟」,當時因為他們的競選主軸就是「支持陳時中、就是支持周玉蔻」,所以吳思瑤立委在現場、在節目中評論,即便張淑娟提出呼籲後,對方繼續霸凌。她痛批「這是一個媒體加資深媒體人、立法委員還有名嘴,在台灣集體霸凌的事件。」
張淑娟說周玉蔻在節目上宣稱「有人證、有物證、有VIP室」,但上了法庭沒有一項拿得出來;同時蔡玉真也上其他節目公然造謠,對她展開一串連污衊,讓全球媒體都播放著有關她的不實內容。
張淑娟悲憤表示,事件中,還有網軍的霸凌,直接用合成照片的方式,偽造她有跟蔣孝嚴合照,但無論怎麼報警都沒人理、都說抓不到。
周玉蔻聲稱「消息來源」是一場餐會,張淑娟澄清,2021年4月18日,周玉蔻跟蔡玉真與薇閣校長聚餐,她在薇閣基金會工作的同學被叫進去打招呼,吃完飯,隔了17個月,因為陳時中選台北市長告急,為了攻擊對手蔣萬安,就把蔣孝嚴的案子拿出來「潑髒水」;周玉蔻跟蔡玉真在庭上承認沒問過證人沒問過當事人,所有證據都是假的。
張淑娟透露,周玉蔻還寫信給她的委任律師約喝和解茶,信中說「張小姐,我好仰慕妳。我要用我的人脈幫妳開節目、賣作品。」她形容,周玉蔻把一個人打昏、丟到臭水溝、屍體已經曝屍3年,卻寫這封信希望他們撤告。她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更傷心。張淑娟不解,喜歡一個人怎麼會在那個人身上潑糞丟屎?這個下午茶她喝不下去,而且周玉蔻不認罪,因此她跟律師說,她沒有辦法和解。
張淑娟強調,「我們要求,社會的名嘴不要亂政、干政,而且媒體是要負責任的。」張淑娟也指民視自律新聞委員會的報告還說,「滾床單」不是負面名詞。也點名民視前副總胡婉玲在事件發生的1999年就是新聞主播,還播過那個新聞。
張淑娟委任律師吳漢成表示,這個判決彰顯對個人名譽權與隱私權的重視,同時對於媒體人喜歡用不實毀謗內容作為爭取聲量的惡行,做出明確的警告作用。希望判決可以引起社會對於媒體責任跟言論自由界線的反思。
王鴻薇則怒指周玉蔻是媒體霸凌慣犯,「尤其周玉蔻小姐在媒體裡面的造謠、作假、任意毀人名節,這類事件已經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因此她也希望這起事件能讓周玉蔻的媒體霸凌,得到應有的教訓,也能夠讓她停止繼續透過她自己所掌握的公共媒體資源,創造她個人的利益、她的收視率或者便於她自己可以去拿標案,卻任意造謠、任意毀人名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