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抓綠能蟑螂!4軍官涉收賄 彰化地檢署押4嫌扣百萬贓款
2024/12/06 12:00:0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這起涉及31人的光電綠能弊案發生在中部地區某國軍營區,該營區在辦理營區房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標案時,時任科長的葉姓中校、陳姓士官長等人,與具有黑道背景的陳姓白手套合謀,涉嫌向黃姓廠商索賄。
彰化地檢署肅貪專組陳鼎文檢察官掌握案情後積極偵辦,於12月3日上午指揮調查局中機站等單位,同步搜索34處地點,查扣現金130萬元,並約談31人到案。經彰檢漏夜訊問後,認為被告陳姓、葉姓、陳姓、黃姓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行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人則分別諭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
對此,空軍司令部表示,空軍積極配合檢警調案件偵辦,遏止綠能不法進入軍中,支持國家重要能源政策。全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空軍司令部將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立場,並依「刑懲併行」原則,檢討重懲,絕不寬貸。
彰化地檢署指出,為貫徹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維護國家重要能源政策「淨零轉型」之推動,已於今年8月、10月陸續發動第一波、第二波執行,強力掃蕩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總計羈押9人,查扣犯罪所得1,677萬餘元。另外,為防制妨害綠能不法犯罪,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綠能廠商聯合訪視小組,彰化地檢於11月28日由肅貪專組吳曉婷主任檢察官率同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等單位共同訪視綠能廠商,聽取意見並進行交流。
彰化地檢署強調,將遵循最高檢察署指引持續打擊綠能不法犯罪,並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之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為污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不僅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之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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