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爸爸過世不奔喪!國外玩到頭七前1天「遺產直接砍半」
2024/12/20 10:56:0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賴姓男子在彰化縣大村鄉與獨子及繼母同住,而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則隨母親在台東成長。賴男臨終時,女兒得知後立即從台東趕到彰化照顧,並在父親去世後協助料理後事。然而,獨子卻仍在新加坡遊玩,直到父親頭七前一天才返台。女兒認為弟弟未盡照顧父親的責任,因此決定打官司爭取遺產。
弟弟則向法官表示,姊姊長期不在父親身邊,父親生前曾抱怨「女兒不孝」,甚至在最後一次住院前,父親曾致電給姊姊欲「斷絕父女關係」,但姊姊未接聽電話。
弟弟還出示父親生前在電腦上打出的遺囑,內容寫道「財產全部由長子單獨繼承」。然而,法官指出該「遺囑」未經父親簽名,亦未記載作成日期,不符合民法規定的遺囑形式,因此並非合法有效的遺囑。
姊姊則向法官表示,父親臨終時她一直在旁照顧,並出示與醫護人員及弟弟的通訊軟體對話記錄,證明自己掌握父親的病況,並在得知父親將離世後立即返家奔喪。
最終,法官認定弟弟及其他親友證人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姊姊喪失繼承權,因此判決姊弟雙方對於父親留下的4筆土地和2間房屋,各擁有一半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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