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師遭男學生強吻!驚嚇過度生「單腎寶寶」怒告
2026/01/27 17:24:44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日前台南一處藝術教育工作室,一位余姓男學員在教學空間一樓,突然對懷孕5個月的女老師做出不當舉動,先是強行擁抱並親吻其額頭,接著抓握女老師的頭頸部及手腕,意圖進一步強吻。
女老師當場奮力掙扎制止,但已因極度驚嚇出現腹部疼痛與出血症狀。事發後,女老師立即就醫,醫師診斷需要住院安胎一週,後續調養時間超過一個半月,導致長達兩個月無法正常工作。
這起事件對女老師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她在法庭上陳述,事件後對男性產生恐懼感,無法繼續承接有男性學員的案件及課程,嚴重影響工作收入。更令她痛心的是,孩子出生後被診斷左腎發育不良,成為「單腎嬰兒」。
女老師認為孩子的先天缺陷與懷孕期間承受的巨大精神壓力有關,因此向余姓男學員提出民事求償,包含醫療費、安胎費、心理諮商費、孩子未來照護費用,加上50萬元精神撫慰金,總計求償136萬元。
余姓男學員在法庭上承認當時確實有拉住女老師的手想要親吻,但辯稱對方反抗後就沒有繼續。他質疑女老師身心受創的說法,指出事發後女老師仍讓他回工作室上課15次,認為若真的身心受創,不可能容忍一再見面。關於嬰兒單腎問題,他主張應是基因因素,與其行為無關。
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定,余姓男學員確實以強制力意圖強吻,侵害女老師的人格權與行動自由,情節重大。然而,關於胎兒單腎發育問題,法官指出胎兒器官發育受基因、母體環境、營養攝取等多重因素影響。
雖然女老師提出醫學研究報告,主張孕期壓力會影響胎兒發育,但法院認為在法律實務上,難以排除其他因素導致嬰兒單腎的可能性,無法證明男學員的不法行為與孩子單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駁回大部分關於胎兒照護與心理治療的賠償請求。審酌兩造學經歷與受害程度,判定余姓男學員應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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