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癡情男狂追愛!掐OL肉潑水還嗆「去舉證傷害啊」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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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癡情男狂追愛!掐OL肉潑水還嗆「去舉證傷害啊」下場慘了

2026/02/25 11:47:1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一起辦公室騷擾案件,被告男子因追求同公司女同事遭拒,連續3個月對女方施以暴力騷擾行為。根據判決書記載,兩人原本發展出辦公室戀情,男方曾3度告白,第3次女方表示可以交往看看,但關係僅止於牽手過馬路程度。當男方想要進一步發展親密關係遭拒後,開始出現失控行為。

第一起事件發生在公司會議室,男子約女方談判時情緒失控,先搶奪對方包包與鑰匙,接著揪住衣領並用力捏掐女方右上臂。女方當場痛到落淚,但擔心被同事發現而不敢出聲。隔天到醫院驗傷,右上臂明顯挫傷瘀青。

兩個月後,雙方為停車位問題再度發生衝突。男子在公司門口堵住女方,當女方轉身要進入公司時,男子伸手猛拉其右上臂,力道大到讓她當場踉蹌。全程被監視器完整拍下。

最誇張的事件發生在公司茶水間。女方正在調飲料時,男子走進來不到一分鐘,竟從背後朝她潑水,讓她全身濕透。事後男子還透過公司通訊軟體傳訊嘲諷:「妳說受傷我用的,去舉證啊」、「開車開那麼久技術又那麼糟,就滾回去停你的停車場啊」。

法院審理期間,男子矢口否認所有指控。針對拉扯行為,他辯稱只是短暫輕微拉扯,是為了溝通,符合社會相當性。對於潑水事件,則聲稱是雙方不慎碰撞才讓杯水淋到女方。至於傳訊內容,他解釋不是針對女方,而是告知可以向主管舉證。法官傳喚多名同事作證,均證實確有其事。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男子的暴力拉扯已明顯妨害他人行動自由,根本不是正常溝通。

法官指出,被告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問題,竟以暴力方式挽回感情,不僅造成告訴人身體痛苦,更嚴重貶抑其人格尊嚴,影響工作生活。被告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未能誠心面對己過,也未與告訴人和解或賠償損失,犯後態度不佳。最終法院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強制罪判處4個月、跟蹤騷擾罪判處2個月,合併應執行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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