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政局前局長用公費6萬多請客吃反!貪污判2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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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政局前局長用公費6萬多請客吃反!貪污判2年緩刑

2026/04/28 13:23:41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中地方法院針對前地政局長吳存金涉貪案進行宣判。吳存金在擔任局長期間,每月可檢具憑證支領首長特別費3萬9700元,僅限因公招待使用。檢方調查發現,吳存金於2019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12日間,在台中市餐廳消費11次,均為家庭聚餐的私人餐敘。她向餐廳提供地政局統一編號開立發票,再交給不知情的承辦人員核銷,詐得首長特別費總計6萬8679元。每次核銷費用介於1030元至1萬7600元不等。

這些消費包括大年初三與家人吃比薩、初四享用高級鐵板燒,甚至在2022年12月4日以「慶祝市長盧秀燕當選」名義,與兒女親友聚餐享用米其林推薦中式料理。

吳存金在法庭上情緒崩潰,表示自己從20多歲擔任公務員起兢兢業業工作43年,每天工作到半夜2點回訊息,自認身家清白,沒想到因一時失慮挪用特支費。她強調從未收受過一分一毫,對此事深感愧對長官與家人。

辯護律師指出,吳存金因長期公務繁忙與家人疏離,想藉由宴請家人彌補關係,但用錯了方法。案發後吳存金立即辭去地政局長職務,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法官審酌吳存金自偵查期間即坦承犯行,且每筆犯罪金額均在5萬元以下,依法獲得減刑機會。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執行2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5場法治教育。

吳存金在庭上感嘆「沒想過退休如此難堪」,為其43年公務生涯畫下遺憾句點。這名67歲的前高階官員因本案短期內瘦了20公斤,甚至罹患疾病需服藥入睡,將以餘生從事公益服務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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