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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偷拍案 法學教授:要區分「隱私侵害」與「程序瑕疵」
新北地檢署最近偵結光澤診所偷拍案,起訴求處重刑,關鍵在於檢方認定業者「長期、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影像。法學教授李禮仲認為,如果診所確實有監錄,但沒有外洩、挪作他用,也沒有超出合理的醫療安全目的,這與蓄意偷拍、任意調閱或將影像作商業用途,侵害程度顯然不同。
2026/09/07
李禮仲:醫療治理不是猜規則 應有清晰指引再究責
醫美診所偷拍凸顯「醫療治理」議題,衛生機關例行稽查重點在藥品與病歷,較少對診間防盜或糾紛保全的監錄設備提出具體指引。法學教授李禮仲認為,社會對隱私與保全愈來愈重視,主管機關應該從「開業輔導」源頭做起,提供清晰指引,讓診所有法可循,不必在灰色地帶摸索而觸法被罰。
2026/08/21
偷拍案沒影片 網紅律師喊都提告 法界:須具備侵權要件
醫美診所偷拍事件持續延燒,有些網紅律師公開呼籲曾前往相關診所的消費者,即使目前沒有發現遭拍攝影像,仍可尋求法律救濟;據傳相關自救群組已有約2000人加入,與目前檢警追查實際確認遭拍攝的人數存在明顯落差,引發「沒有影片能否要求損害賠償」的法律爭議。
2026/08/07
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勿混為一談 專家:不需要獵巫式公審
近來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爭議,引起法律界和醫界廣泛討論。學者專家認為,監視錄影和偷拍偷窺不能混為一談,真正需要檢討的絕對不是監視器本身,而是醫療錄影管理和相關法律規範是否完善?是否兼顧病患「知情權」和醫護的醫療安全?應該建立一套兼顧隱私、人權、醫療安全與醫病互信的制度設計。
2026/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