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長者後事缺「法」 與現實脫節!社團倡議投入社區志工行列不孤老
2024/11/26 14:42:13文/記者 凌君浩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隨著高齡化、少子化,子女未與父母同住情況增多,1人戶愈來愈多,「孤獨死」成為重大社會關注議題。雖然獨老不一定是經濟弱勢,但卻可能潛在許多危機。然而,獨居長者身後事也困擾相關人員,在台灣獨居者身後事缺乏相關法規,更與現實嚴重脫節。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底為止,國內65歲以上人口超過429萬人,其中獨居老人推估約67萬人;衛福部老人調查報告卻指出,國內獨老人口僅有39萬人,需要造冊關懷者也僅5萬人。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直言,實際需要關懷的獨老人數可能被低估,建議衛福部須重新檢討。
獨居老人可能因數位落差,容易被詐騙集團鎖定目標,而且萬一在家跌倒或生病,第一時間恐怕求助無門。社福團體建議,獨老定義應再放寬,實質獨居即可視為獨老,並鼓勵高齡長者投入社區志工行列,讓獨老不孤老。
根據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李夏苹撰寫的碩士論文《有名無主獨居老人遺體處理及遺產點交的行政流程》指出,個人在生前會以預立遺囑、簽訂生前契約、臨終照護決定等私人規劃來避免死亡造成的社會失序;即使未做規劃,在醫療系統、長照系統的臨終處置標準化流程中,也導引個人或其親屬作出相關決策。
李夏苹碩論表示,「有名無主」獨居老人的死亡,看似亦坐落在國家人口治理的標準化流程內,然而卻在常規處理流程之外,產生了例外,需額外動用權責人員,以代位處理的方式去處置死者的遺體和遺產。在超高齡社會即將到來的未來,國家尚無法積極回應有名無主獨居老人的死亡,確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據李夏苹論述,多數人可能誤以為孤獨死只會發生在中下階層、低收入的民眾身上,其實不然。「孤獨死可能是大多數人的未來」,這不是危言聳聽,在先進國家,這已是明顯趨勢。孤獨終老或者孤獨死家在中並不可怕,重點是不要遲遲未被發現,屍體腐爛,如果善用社工、鄰里、親友等社會互助網路,有固定而緊密的連結,是可以避免的孤獨死。
1980年訂定《社會救助法》規定,「死亡而無遺屬與遺產者,應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葬埋。」當年,村里長可負責開立死亡證明,公所也能用3萬元補助喪葬。不過,時代演進,法令規定已跟不上時代,與現實嚴重脫節。
此外,日本警察廳統計,2024年前3月,獨自在家裡過世的人約2.2萬人,其中大約8成都是65歲以上的老人;現在很多國家在找對策,像是英國設立「孤獨部長」,日本立法消除孤獨,南韓首爾還推出5年計畫,耗資新台幣百億元,要打造「零孤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