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 7.4萬戶設籍現省稅金
2025/01/15 13:43:57文/品觀點編輯中心依《房屋稅條例》及《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今年5月繳稅就有感!台北市稅捐處處長倪永祖今(15)日表示,分析目前台北市還有7.4萬戶房屋,應可適用更優惠的自住用稅率,但尚未在台北市設立戶籍,負擔稅額將大幅增加,提醒民眾要在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可以享受優惠稅率。
台北市府財政局胡曉嵐局長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在去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自住住家用房屋」認定要件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辦竣戶籍登記」規定,才能享租稅優惠,少做這件事,稅額可能就會大幅增加。
胡曉嵐表示,去年已特別針對台北市內法定的自住住家用房屋共6萬戶,符合台北市獨享優惠的「單一自住房屋」1.4萬戶,已寄發輔導通知。
倪永祖指出,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使用民眾的房屋稅負擔,只要在台北市,符合以下條件可享房屋稅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合計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
稅捐處估算,台北市符合單一自住的房屋達23.5萬戶,其中有1.4萬戶未設立戶籍。民眾於3月24日前設立戶籍,稅率將由3.2%降至1%,足足差了2.2%。
倪永祖表示,自住房屋改成全國3戶,但需要設戶籍,才能享有優惠稅率1.2%。目前台北市估計約有6萬戶房屋,在去年可適用自住用稅率,但尚未設立戶籍,若3月24日前仍未設定,稅率將適用到3.2%以上,稅額前後相比增加了1.67倍;若全國持有自住用房屋超過3戶以上,建議提早規劃選擇,將戶籍設立在節稅效果大的房屋,以節省民眾荷包。
對於名下持有多屋的屋主,倪永祖強調,不妨釋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可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稅負不增反減,但前提是應自行辦理申報,近三年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的房屋,約有1.7萬戶未向稅捐處申報,否則若經全國歸戶,將會自動轉為稅率3.2%至4.8%,稅率相差1倍以上。
稅捐處最後提醒,台北市現行住家用房屋免稅現值為10萬9,000元以下,新法限制「自然人」名下全國只有3戶內可適用,如果名下免稅房屋有超過3間,也請向該處申報指定享有優惠的免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