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科館長陳素芬聘「大姑」 涉貪、洩密起訴 刑期5年以上
2026/03/10 13:25:5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任內涉嫌洩題,助丈夫的姊姊、廖姓女子錄取臨時人員後,兩人都虛偽具結無3親等內姻親關係。檢方今年1月中發動偵查,兩人遭羈押。檢方依圖利等罪嫌起訴在押的兩人,並在今天移送法院審理。
陳素芬於2019年4月至2024年11月間擔任海科館館長。起訴書指出,2021年10月海科館秘書室出現臨時人員職缺時,陳素芬明知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不得進用二親等姻親,仍指示不知情的館內人員修訂臨時人員學經歷門檻,使原本不符資格的大姑廖敏惠能夠報名應徵。
為確保廖敏惠順利錄取,陳素芬更將海科館選用該職缺的考題提前洩漏給廖女。廖敏惠憑藉洩題優勢在筆試取得佳績後,陳素芬隨即勾選其為正取人員。廖敏惠錄取後,為規避相關規定,在具結書上虛偽表示與陳素芬無三親等內姻親關係,陳素芬明知其虛偽陳述,仍在人事資料表等公文書上用印核准。
廖敏惠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日任職期間,共計領取海科館發放的薪資、加班費及各項獎金總計146萬2859元。檢察官周靖婷今年1月14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執行搜索,隔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獲准。
全案於3月2日偵結,檢方認定陳素芬、廖敏惠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陳素芬另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密罪嫌。9日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認定無繼續羈押必要,裁定陳素芬50萬元、廖敏惠3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陳素芬身為機關首長卻公器私用,嚴重損害公務機關用人的正確性與公平性,此案將進入司法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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