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食安專家會議聚焦油脂事件 陳其邁提四項修法強化風險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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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食安專家會議聚焦油脂事件 陳其邁提四項修法強化風險預警

2026/08/20 16:00:50文/記者 賴君欣
高雄食安專家會議聚焦油脂事件 陳其邁提四項修法強化風險預警

高雄市政府17日召開「食安事件專家諮詢會議」,由市長陳其邁主持,邀集食品安全、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與會,針對近期食用油脂事件檢視現行食品安全制度,並參考歐盟管理規範及地方執行經驗,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建議,盼進一步強化重大食安事件的預警、通報與跨區域應變機制。

陳其邁表示,高雄市支持行政院及食藥署推動食安法修法。他指出,從公共衛生與流行病學角度來看,化學性污染可能涉及長期、累積性暴露,食安管理應將防線前移,在污染原料進入製程及市場之前完成預警與阻斷;即使整體平均風險不高,也不能忽略兒童、高攝食量者及其他敏感族群,風險管理必須納入不同族群的暴露差異。

↑圖說:出席專家中國醫藥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何文照院長(第一排左1)。(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現行食安法已具備風險評估、業者自主管理、追溯追蹤及下架等機制,但此次事件仍凸顯重大跨縣市食安事件在統籌應變、異常通報時點及即時追溯資訊等方面的制度缺口。相較之下,歐盟對污染物超過法定限量後的法律效果較為明確,超標食品不得上市,也不得再作為食品原料,更不能透過混合、稀釋方式重新進入食品鏈。

陳其邁表示,將以行政院版修正草案為基礎,進一步提出四項增修方向。首先,在第2條之1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依業者規模、市占率、產品流通範圍及可能危害程度,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主責;遇重大或跨縣市事件,由中央統籌,並應在24小時內發布全國一致的管制產品、批號及處置原則,地方政府同步進行稽查、封存、下架與回收。

↑圖說:出席專家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家醫科醫師/高醫大學環境職業醫學博士學程教授吳明蒼(第一排中)。(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其次,針對第4條,明確區分風險評估與行政處置,參考歐盟制度建立常設且具獨立性的食品安全科學評估機制,負責判斷風險程度、受影響族群及科學不確定性,再由食藥署與地方政府依法執行行政管理,讓科學判斷與行政處置各司其職。

第三,修正第7條之1,強化食品業者查證及主動通報責任。業者一旦發現產品不符規定,或有合理理由懷疑可能涉及食品安全疑慮,就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及販售,啟動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不應以過去檢驗合格或等待複驗為由延後處置。

第四,針對第9條,將現行「保存紀錄」進一步提升為「即時追溯及預警」。中央應整合進口、製造、倉儲、檢驗、電子發票及下游銷售等資訊,針對高風險原料及大型業者建立即時電子申報機制,讓中央與地方能迅速掌握原料來源、批號、製成產品及下游流向,縮短追查與處置時間。

↑圖說:出席專家由左至右: 國立成功大學食品安全衛生暨風險管理研究所教授陳秀玲、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副教授石名貴、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產食品科學系教授侯智耀、崑山科技大學餐飲管理及廚藝系教授吳許得。(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陳其邁強調,未來食安治理應建立清楚分工,由專業委員會負責科學判斷、中央政府負責跨區域統籌、地方政府負責第一線執行,業者則負起源頭查證與主動通報責任,再透過即時追溯資訊平台支援追查與決策,形成完整的食安防護網。

高雄市政府表示,食安修法的核心並非增加業者行政負擔,而是讓風險資訊能比問題產品更早抵達主管機關,將現行「事後追溯」進一步前移為「製程預警」,讓有疑慮的原料在進入下一製程或流入市場前,即能被發現、通報並及時阻斷,提升整體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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