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將張大偉貪2800萬不願繳回 辯燒毀贓款!高檢痛斥:玷汙官箴
2023/08/22 14:24:26文/記者 凌君浩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利用改建福興營區,向中華工程索賄3千萬,中工得標後又加碼到4500萬元,最後得手2800萬元,一審時認罪,他辯稱已把2000萬元放進金爐燒光、其他的已花光,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刑12年。高檢署檢察官羅松芳斥責張大偉「國家名器變成貪汙工具」,無法忍受服完刑還能「回頭享受犯罪所得」,要求被告應把貪污所得繳出來,經高院法官諭令繳交賄款,張大偉最終繳回2800萬元給國庫。
檢方調查,2017年,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預算達30億4000萬元的,由中華工程得標,張大偉是「興安專案」工程最高主管,他向中工索賄金額由3000萬元一路提升至4500萬元,最後得手280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張大偉推說是中工主動行賄,約定金額3000萬元,而他擔心被家人知道,直到檢調盯上,已將2000萬元丟入金爐燒光,餘項則用於裝潢士林房產及生活開銷。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張大偉身為少將,卻為一己之貪收受高額賄賂,嚴重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玷汙官箴、敗壞軍紀,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他12年徒刑。
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高檢署檢察官羅松芳斥責張大偉身為少將,國家名器變成貪汙工具,檢察官無法容忍張大偉「服刑完畢回頭享受犯罪所得」,羅堅持張要把錢繳出來,再行審理。
羅松芳21日在個人臉書表示「欣慰」,稱「大家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法界人士認為,張大偉繳回賄款舉動,最終希望法官看在「犯後態度」給予減刑。
網友認為,「十年以上刑責 判12年根本輕判」、「比照洗衣機那個貪了七千多塊判了12年」、「鬼島這麼多將軍到底有什麼用啊」、「祖先:哪有燒?根本沒收到」、「貪錢跟送錢的都應該關到漏尿」、「廢物,小公主幾千億在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