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將張大偉貪2800萬不願繳回 辯燒毀贓款!高檢痛斥:玷汙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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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少將張大偉貪2800萬不願繳回 辯燒毀贓款!高檢痛斥:玷汙官箴

2023/08/22 14:24:26文/記者 凌君浩
前少將張大偉貪2800萬不願繳回 辯燒毀贓款!高檢痛斥:玷汙官箴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利用改建福興營區,向中華工程索賄3千萬,中工得標後又加碼到4500萬元,最後得手2800萬元,一審時認罪,他辯稱已把2000萬元放進金爐燒光、其他的已花光,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刑12年。高檢署檢察官羅松芳斥責張大偉「國家名器變成貪汙工具」,無法忍受服完刑還能「回頭享受犯罪所得」,要求被告應把貪污所得繳出來,經高院法官諭令繳交賄款,張大偉最終繳回2800萬元給國庫。

檢方調查,2017年,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預算達30億4000萬元的,由中華工程得標,張大偉是「興安專案」工程最高主管,他向中工索賄金額由3000萬元一路提升至4500萬元,最後得手280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張大偉推說是中工主動行賄,約定金額3000萬元,而他擔心被家人知道,直到檢調盯上,已將2000萬元丟入金爐燒光,餘項則用於裝潢士林房產及生活開銷。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張大偉身為少將,卻為一己之貪收受高額賄賂,嚴重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玷汙官箴、敗壞軍紀,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他12年徒刑。

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高檢署檢察官羅松芳斥責張大偉身為少將,國家名器變成貪汙工具,檢察官無法容忍張大偉「服刑完畢回頭享受犯罪所得」,羅堅持張要把錢繳出來,再行審理。

羅松芳21日在個人臉書表示「欣慰」,稱「大家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法界人士認為,張大偉繳回賄款舉動,最終希望法官看在「犯後態度」給予減刑。

網友認為,「十年以上刑責 判12年根本輕判」、「比照洗衣機那個貪了七千多塊判了12年」、「鬼島這麼多將軍到底有什麼用啊」、「祖先:哪有燒?根本沒收到」、「貪錢跟送錢的都應該關到漏尿」、「廢物,小公主幾千億在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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