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老闆看中「這條件」 但讓人資超崩潰│生活
2022/04/11 12:24:33文/面試找工作,除了求職者擔心誤入雷區、遇到屎缺,其實企業端也同時承擔各種不同的風險,例:工作數天就落跑,來個人間消失戲碼。日前有人資上網PO文,公司開缺找人,卻因老闆「1句話」讓43歲應徵者贏過其他年輕求職者,但結局讓人資超崩潰。
這位人資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由於公司開缺找人,來了幾位求職者,老闆特別看中其中一位43歲的求職者,還直言一定比較長久也比穩定。但事與願違,做了2天後,那位43歲新人就沒來上班。打電話、傳訊息都不回,過了一天才說「我不能加班,所以不做了,請把這幾天的薪水算給我」。
人資無奈表示,對方明明說可以接受偶爾加班,怎麼才2天以這理由不做,還白白浪費請他喝飲料及吃PIZZA、午餐。可見「什麼年紀都一樣啦,都是不缺錢才會不負責任」。
就業服務法第5條明文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上述案例中的雇主願意給中高年齡者機會值得讚許。其實,企業求才跟求職者找工作一樣,必須「有憑有據」,除了看專業、條件之外,也應透過面試過程應答、或過去經驗等參考值來進一步了解對方,不能單靠一時判斷、或傳統刻板印象,才能避免錄取到不適合的人選,以減少浪費寶貴時間及人事成本的憾事發生。
【文章由1111人力銀行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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