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釣魚辦案以少女當誘餌 慘遭性侵!律師要求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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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釣魚辦案以少女當誘餌 慘遭性侵!律師要求嚴懲

2023/07/21 18:01:51文/記者 凌君浩
警方釣魚辦案以少女當誘餌 慘遭性侵!律師要求嚴懲

桃園市中壢區張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以「吳夢」為暱稱,引誘少女小珊(化名)從事性交易,還威脅要曝光小珊的裸照。小珊勇敢報案,還協助警員辦案赴約,打算將人活逮,但卻遭性侵得逞,警方才出面逮捕張男。律師陳又新痛批,警方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違法大外割女師、毆打超商浩克、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被性侵都是你」,要求中壢警分局必須嚴懲。

判決書指出,2020年11月3日,張男於交友軟體以「吳夢」為暱稱,聯繫年僅13歲的小芸,引誘小芸以1小時5000元的價碼性交易,還要求她傳送裸露私密處的自拍照。

張男多次傳訊恐嚇,恐嚇稱要把小珊裸照發到臉書社團,小芸便向中壢警分局報案,後為協助辦案,決定以謊稱性交易約出張男,再讓警方逮捕張男。

不料,小芸和張男在中壢區的某速食店碰面,遲遲未見警方到場,張男脅迫口交得逞,此時晚到一步的警員才伺機逮捕張男。

桃園地院以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月、8月、7年2月,執行有期徒刑8年。

中壢警分局指出,針對疑似警方大意,造成小芸身心靈受創,將於接獲判決書後,確認相關事實與釐清警員有無涉及違法情事,以利進一步偵辦。

律師陳又新在臉書發文痛批,「真的是比扯鈴還扯,桃園市警局必須負起全責!」他提到,自己身為人父,「試問,全天下哪幾個家長會同意讓自己還沒成年的小孩,去參與這種『羊入虎口』的送死計畫?」要求警方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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