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發酵,政府民間同步要求加重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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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案發酵,政府民間同步要求加重兒少法

2024/04/10 13:14:29文/記者 許怡雯
黃子佼案發酵,政府民間同步要求加重兒少法

藝人黃子佼於偷拍平台「創意私房」購買兒少性影像,不停的發酵,除了同聲譴責外,大家也對他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深感不滿,各界要求修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強調,應從源頭管理,社會安全網要讓這些事情少發生,若發生也要很快抓到人;不少藝人連署,向立法院提出五項修法訴求,對此,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兒少性剝削事件應該加重其刑,沒有模糊空間,本週自己也會再透過臨時提案。衛福部則表示將參考他國作法,修法加重刑責。

黃子佼購買未成年的影片引發爭議,再加上他所涉及的me too事件,因為與對方和解,而獲判緩起訴,引爆社會極度不滿。律師陳又新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子佼日前被爆出持有未成年不雅片,加上先前的性騷事件,如此重疊的時間線,完全表明這個人沒有在反省,甚至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陳又新律師提到,性騷及強制猥褻案件的部分,因查無客觀事證,雙方最終和解,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持有不雅片的部分,則給予對方2年緩起訴處分,需向公庫支付120萬元,並立1200字的悔過書。

陳又新律師強調,判決重點在「緩起訴」,只要緩起訴期滿等於沒判過,根本不會有前科紀錄,這件事應該嚴懲到底,不要讓窮凶極惡的罪犯還有回到幕前的機會。

而黃子佼的緩起訴案件,顯示台灣兒少相關的法律罪刑極輕,甚至還能罰款加緩加訴,等於全身而退,引爆社會各界極度不滿,演藝圈甚至發動連署要求修法。

針對修法,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兒少性剝削事件應該加重其刑,沒有模糊空間。上一屆自己主提案「性隱私侵害防制條例草案」未過,其內容包括:第一、針對未經同意以錄音、照相、錄影或以他法紀錄他人之性隱私者處罰,對未成年之人犯之者加重其刑;第二、未經同意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他人性隱私資訊內容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罰,對意圖營利加重其刑,未遂犯也罰之。第三、網路業者24小時內需將影片下降,若未達成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命其限時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時連續處罰。

雖然提的專法並未通過,但後來透過修正「性影像四法」: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達到加重網路性暴力犯罪刑責,保護兒少和被害人的目的。

蘇巧慧強調,本週也會再透過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督促網路業者下架性剝削影像,並將下架成果公告周知。面對兒少性剝削,任何人的標準應該都很清楚:零容忍,私密影像在網路上多待一分鐘,就多一分散布風險。

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受訪時也表示,應該從源頭管理,第一、要有社會安全網,讓這種事情少發生;第二、真的發生要很快被抓到,少數人犯規才要用嚴刑峻法去處理。

柯文哲說,像是台北的虐童案就很奇怪,為什麼小朋友在之前,兒福聯盟、社工去查都沒發現,但更前面是社會安全網,根本就不應讓這種不幸的小baby的事情出現在這社會,「總是有個比較正常的家庭、有個好的這種撫養系統」,前面沒有做好,再來搞這種安置。

柯還提到,但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這個小朋友死後3個月案子才爆出來?在之前也不是突然發生,也是很長時間被虐待到死掉,難道前面訪視都是假的嗎?所以,重點是源頭管理,真的發生惡行重大、硬是要幹這種事的再去處分,結果現在不是,這社會就是煽情,說虐待兒童唯一死刑,但其實應該是從源頭管理開始,不是最後一關再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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